一種是辦過生育登記服務單卻遺失的;
一種是生孩子前沒有辦生育登記服務單,但是孩子出生后需要補辦的。
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
戶口簿(或居住證),原件
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
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其他特殊情況
離異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
喪偶的需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
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子女死亡證明
委托辦理的需提供: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未辦生育登記已生育的補辦:
1.戶口所在地或轄區內出具一孩或者二孩的生育證明;
2.攜帶證明到計生辦,未辦準生證生育的屬于違反生育證管理條例,需要在計生辦繳清罰款。之后,計生辦出具相應的補生育證明手續;
3.夫妻雙方憑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到去戶口所在地或現居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進行補辦流程。
準生證遺失的補辦:
1.到街道辦獲取準生證號的存根;
2.登報,說明原準生證已丟失;
3.到街道辦申明準生證丟失作廢;
4.獲取相關證明后,可重新按照程序辦理準生證。
本市戶籍: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的鄉鎮(街道)衛生計生機構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鎮(街道)衛生計生機構
以辦理地點的工作時間為準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時限:符合條件、證件齊全的,即時辦結。
參考資料:
北京市生育服務系統 http://syz.bjchfp.gov.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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