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稅的對象是富人和家庭,其產生的聯邦政府年收入(2萬億美元)不到2%(300億美元)。它包括贈與稅、遺產稅和跨代轉移稅("GSTT")。反對轉移稅的人將這些稅累計稱為"死亡稅" 轉讓稅產生的收入不到美國政府收入的2%。贈與稅是一...
轉移稅的對象是富人和家庭,其產生的聯邦政府年收入(2萬億美元)不到2%(300億美元)。它包括贈與稅、遺產稅和跨代轉移稅("GSTT")。反對轉移稅的人將這些稅累計稱為"死亡稅"

轉讓稅產生的收入不到美國政府收入的2%。贈與稅是一種稅收對轉讓人生前的財產轉移征收遺產稅,而對轉讓人死亡后的財產轉讓征收遺產稅。GSTT是贈與稅或遺產稅之外的一種稅,對生前或死后轉移給轉讓人一代以上的個人征收(粗略地說),從祖母到孫子。通常轉讓稅債務由轉讓人或轉讓人的遺產支付。當債務到期時,轉讓人支付的轉讓稅也是應納稅的贈與

對幾種收入和貨物征稅,根據統一轉讓稅率表,贈與稅和遺產稅的稅率從18%開始,對超過250萬美元的贈與或應稅不動產,稅率上升至50%。GSTT為固定的50%每個人都獲得了一個統一的信貸(2002年12月為345 800美元),對100萬美元以下的遺產實行免稅。每個人還獲得了一個年度免稅額,在這一年內,對任何一個人的贈與總額免除,直至年度免稅額(11美元,如果轉讓人不選擇對總額超過年度免稅額的禮品價值繳納贈與稅,則該個人被視為使用了其統一信貸的一部分。此外,在轉讓期間,每位個人還可享受GSTT規定的轉讓免稅(2002年12月為110萬美元)終身。無限制的婚姻扣除允許(非外國)配偶轉移任何數量的財富,而不會產生轉移稅的后果。布什政府和國會通過了2001年的經濟增長和稅收減免協調法案這項法案全面降低了聯邦稅收。該法案增加了統一信貸和GSTT免稅額,并規定到2007年將統一的轉移稅稅率逐步降低至45%。2010年,贈與稅將降至35%,遺產稅和GSTT將被取消。2011年,日落條款廢除了所有的變更轉移稅的突然取消,然后又突然恢復到2001年實施的轉移稅規則。轉移稅的突然取消和突然恢復導致了一些笑話(被一些人認為是不愉快的)關于潛在繼承人在2010年之前維持其恩人的生命。隨著2003年共和黨控制的國會和白宮布什政府可能會尋求加速轉移稅抵免、免稅和降低稅率,并/或尋求永久性地削減轉讓稅此時減少和/或取消轉移稅尤其重要,因為美國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財富轉移將發生在未來幾十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