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手是起源于意大利的一種手寫體,最早出現在17世紀中期的英國,其特點是粗細線條之間的細微對比,但最出名的是它的曲線,而不是棱角分明的樣式。這種字體之所以能夠出現,是因為鵝毛筆和鋼筆上的金屬尖頭筆尖的發展。圓手也被...
圓手是起源于意大利的一種手寫體,最早出現在17世紀中期的英國,其特點是粗細線條之間的細微對比,但最出名的是它的曲線,而不是棱角分明的樣式。這種字體之所以能夠出現,是因為鵝毛筆和鋼筆上的金屬尖頭筆尖的發展。圓手也被稱為銅版和基礎手。

對于左撇子來說,圓體字更難書寫。這種風格以"o"字形的曲線為中心的名字。花形和循環的效果是通過與紙成30度角來實現的。當寫在一個句子中時,圓手的效果也會夸大字母的上部元素的大小。這涉及到一種理論,即眼睛集中或集中在閱讀時句子的頂部元素,而不是底部元素。

雖然圓手在16世紀60年代在英國廣受歡迎,但它的起源要歸功于更古老的手稿,也許早在10世紀就開始了。雖然圓手在16世紀60年代在英國廣受歡迎,但它的起源可能要歸功于更古老的手稿早在10世紀,羅馬教皇管理下的一個財務委員會使徒照相機就使用了這種樣式。使徒照相機在為梵蒂岡和天主教堂的庫里亞做財務報告時使用了這種字體,這種風格最能體現在莎拉·科爾和約翰·艾爾斯等作家身上。圓手的功能是為官方文件制作一個清晰易讀的腳本。任何試圖解讀中世紀和現代早期文本的人都知道,手寫體通常是不可能理解或抄寫的圓手很少用于人口普查、死亡、出生和結婚證等小文件,而是用于小冊子、書皮和證書。19世紀和20世紀,它的主要功能分別被打字機和個人計算機取代。然而,圓手,在17世紀約翰·艾爾斯幫助普及了圓手。這種風格最初在法語名稱后被稱為"朗德"。這種字體的優點被宣傳給了企業,但大多數都是由個別作家創作的。除了約翰·艾爾斯(John Ayres)一樣,這種劇本也得到了普及,比如愛德華·克羅克(Edward Crocker)、喬治·斯內爾(George Snell)和喬治·比克姆(George Bickham)等。就像許多使用墨水筆和鵝毛筆的劇本一樣,當作者使用右手時,寫作更容易。自然,左手寫字的人要小心不要弄臟寫的字,這是一種寫得慢,但充滿激情的劇本,它要求寫作者每一個字母都要小心的筆畫,而不是一個寫得匆忙的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