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小說是一種涵蓋犯罪活動、犯罪動機、犯罪方法及其最終解決方法的文學體裁,有些作品超越犯罪,涉及犯罪人與同案犯、犯罪分子與合法人物之間的人際關系,犯罪小說中存在著一些反復出現的比喻和次類型,包括偵探小說、政治...
犯罪小說是一種涵蓋犯罪活動、犯罪動機、犯罪方法及其最終解決方法的文學體裁,有些作品超越犯罪,涉及犯罪人與同案犯、犯罪分子與合法人物之間的人際關系,犯罪小說中存在著一些反復出現的比喻和次類型,包括偵探小說、政治驚悚片和搶劫故事。這種類型的小說類型非常靈活,可以滲透到其他小說類型中,例如科幻小說和古典恐怖小說。

犯罪小說的一個亞流派是神秘謀殺案。許多專家承認Steen Steensen Blicher 1829年的作品《維爾比的教區長》是第一部犯罪小說,盡管犯罪故事的年代早在《一千零一夜》中就有了犯罪小說早在10世紀就被寫出來了。然而,到了20世紀初,犯罪小說才被認為是一種獨特的文學流派。在這期間,文學雜志和低俗小說出版物注意到犯罪故事在公眾中很暢銷,并隨后根據需求大量印刷了小說,其中一個著名的系列是亞瑟·柯南·道爾爵士的《夏洛克·福爾摩斯》系列小說,它幫助犯罪小說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黑色小說通常以冷酷的偵探和罪犯為特色,而犯罪小說的主要分支是偵探小說,它的名字來源于"誰干的?"正如標簽所暗示的那樣,這些故事通常涉及到一個犯罪行為及其神秘的犯罪人,讀者跟隨主人公——通常是一個偵探——因為他試圖根據一系列線索來識別罪犯大多數偵探小說要么涉及謀殺,要么涉及盜竊,這一趨勢在現代小說中延續。在某些情況下,犯罪小說中的謎團涉及到犯罪的方法,而不是罪犯。這種亞類型的小說通常被稱為"鎖室"之謎,在這部影片中,主人公試圖發現一個原本不可能發生的罪行是如何發生的。這一次的主題是犯罪者能夠犯下這一罪行,但沒有明確的方法說明他是如何進入或離開犯罪現場的。這些故事的主人公經常會發現一條秘密通道現代犯罪小說已經遠遠超出了受害者、犯罪和偵探小說的范疇,包括間諜驚悚片,如伊恩·弗萊明的《詹姆斯·邦德》系列和馬里奧·普佐的《教父》等犯罪生活劇,例如約翰·格里沙姆的《公司》,涉及犯罪活動的法律后果。作者通常將其他流行的類型,如高度幻想與犯罪小說元素相結合,進一步拓寬了小說類型的范圍。

因為夏洛克·福爾摩斯,犯罪小說變得特別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