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抵押物業轉易最常見的用途是為房屋再融資。再抵押物業轉易最常見的用途是為房屋再融資。屋主會決定用新的按揭取代現有的按揭抵押貸款,也許利率更高或貸款期限不同。他會向不同的貸款人申請新的抵押貸款,由同一財產作擔保。新貸款的收益將用于償還現有的房產抵押貸款。然后,房屋將有一個新的第一抵押貸款,房主將負責向新貸款人支付抵押貸款。
轉讓是對財產的法定所有權的轉讓。這一過程不限于私人住宅。再抵押轉讓可適用于任何財產,包括商業財產,該條款適用的關鍵是原始財產必須是這兩種貸款的擔保,換句話說,如果借款人用其他非抵押貸款或其他財產抵押還清了現有的抵押貸款,原來的房產可以再融資,但這項交易不符合再抵押的條件。這個詞是英國特有的一種為當代目的而標記這一過程的方式被稱為再抵押轉讓人或轉讓律師,專門處理這些類型的交易。雖然這兩個術語和整體概念在任何基于英國普通法的法律體系中都很容易定義,但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再抵押轉讓并不是指此交易的方式。在美國,例如,這種做法被稱為抵押再融資。再抵押轉讓是一個復雜的法律程序,通常需要專業人員的協助。在再抵押過程中的借款人必須有資格申請新的抵押,并完成他在申請該物業的原抵押時必須完成的相同步驟。這包括信用檢查、所有權搜索和新契約的準備。在新的產權保險發行和新抵押登記之前,增加了償還現有抵押貸款的時間安排和抵押貸款滿足情況的記錄。
轉讓過程通常涉及代表律師買方和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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