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這一概念有著非常廣泛的思維方式,對住房權的解釋可能與其他概念不同但基本概念都是一樣的。它象征著和平、安全和對所有人的自尊。因此,貧民窟是一個很少提供庇護和安全的地方,不被認為是一種合適的住房。安全意味著人們可以不必擔心保護他們的財產,甚至他們的生命,在某些地區,要想獲得正常的生活水平,就必須與鄰居們和睦相處。
貧民窟并不被認為是一種合適的住房類型。為了讓低收入人群獲得州和聯邦機構的幫助,他們必須有固定的住址。如果中介機構無法核實此人是否有住所,那么在食品和醫療方面,他們將得不到任何幫助。如果申請表中沒有列出住所,因為雇主需要知道,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極難找到工作他們雇傭的人將長期工作,沒有地址的人不是當地企業雇用新員工的最佳人選這是支持住房權的一個論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第1款規定,人民有權獲得適當的食物、衣服和住房,第27條還保護人們獲得適當住房的權利,因為兒童需要正常的生活水平,才能繁榮和成長為良好的公民。過去的一個普遍問題是,只有特定種族或性別的人才能獲得住房關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和對婦女歧視的國際公約在第5條"e"節(其中涉及種族主義)和第14條第2h節(保護婦女享有住房權)中終止了這一現象。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