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進口是指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的明確許可,在國際上制造并進口到一個國家的產品。這種產品有時被稱為灰色產品,通常涉及軟件、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甚至音樂這類產品在國際貿易法和知識產權的正確使用方面引發了一些問題...
平行進口是指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的明確許可,在國際上制造并進口到一個國家的產品。這種產品有時被稱為灰色產品,通常涉及軟件、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甚至音樂這類產品在國際貿易法和知識產權的正確使用方面引發了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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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豎起大拇指,需要注意的是,平行進口并不是試圖作為原始產品通過的仿冒品或某種仿制品,知識產權所有人將發行只在某個國家或地區銷售的產品,為其他國家發行替代版本。當一個國家銷售的產品得到擔保并在另一個國家銷售時,這被認為是一個平行的產品。一個平行產品的例子是一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雜志。出版商可以為美國讀者準備一個版本的出版物,另一個版本是為法國讀者定制的。這兩個產品都是非假冒產品,既然是同一家出版商生產的。如果法語版本在美國銷售,或者美國版本在法國銷售,那么這些合法產品中的每一個都將被視為平行進口。在涉及軟件的情況下,由于在不同國家銷售的節目成本不同,可能會出現平行進口的情況例如,如果某種類型的銷售數據庫軟件是用不同國家的版本制造的,而進口商注意到其中一個版本的成本低于在其國家銷售的版本,進口商可能會選擇購買價格較低的版本,然后在國內轉售。最終結果是,這兩個版本在同一個市場上相互競爭,這是制造商從未打算發生的事情。有關平行進口活動合法性的法律各不相同。在一些國家,貿易法規也是如此禁止對特定產品進行此類活動,如電子游戲,但是允許進口外國版本的期刊。其他國家沒有法律來管理其境內平行進口品的獲取和銷售。由于網上購物的出現以及在不同國家訂購大量商品的便利性,對這類進口活動的關注正在增加,預計許多國家將制定有關平行進口收購和銷售的具體法規,要么限制此類活動,要么征收鼓勵或禁止此類商業交易的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