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實驗或許不能解釋我們是否可以操控自身的命運——但這些實驗至少可以表明人類對自己的頭腦所知甚少。
這或許是神經系統科學中最著名的試驗:1983年,本杰明·里貝特證明人類的自由意志感可能只是錯覺。該論證甫一提出便引起各界嘩然,隨著時間推移,爭議越發加劇。
里貝特的試驗由三部分組成:選擇、對腦活動的測量和鐘表。
選擇是指移動左臂或右臂。參與者被告知“不要預先計劃,覺得想動了再動”。移動的準確時間由監測手臂肌肉活動的儀器來記錄。
大腦的活動由頭皮上的電極提取。電極被放置于運動皮層(大致沿腦中央分布)上,當你計劃和實施向左或向右的運動時,一個不同的電信號也會在左右之間發出。

你或許認為你控制著自己的動作,但如果這只是幻覺呢?
鐘表是特制的,以便參與者辨別亞秒級的變化。鐘上有一個點,每2.56秒繞鐘面一圈。這意味著報告了黑點的位置也就相當于報告了時間。假設你能將報告的位置精確到5度,也就是說用這臺鐘表可以報告36毫秒內的時間。
在這些之上,里貝特還添加了一項重要的評估。他讓參與者們通過觀看鐘表報告他們決定移動的那一刻的準確時間。
數十年前,生理學家就知道,在人做出動作前的瞬間,大腦的電信號會發生變化。然而里貝特的實驗卻要求參與者報告他們決定移動的時間。這個步驟發生在腦電改變和實際動作之間。電極記錄表明,大腦信號在實驗主體意識到做出決定之前就發生了變化。

里貝特實驗的部分迷人之處來自于人們對思維的兩種普遍直覺。如果不是這兩種直覺,里貝特實驗也就沒那么令人驚異了。
第一種直覺是認為思想與肉體是互相獨立的兩者。這種自然的二元論使我們相信思想是一片抽象的凈土,不受機體約束。不過只要想想你上一次因為餓肚子而發火就足以推翻這種想法。那么,我們還何需對精神事件的神經關聯感到驚訝呢?如果我們真的從心底相信思維來自于大腦內,精神上發生變化,大腦中也一定會相應地發生變化。

我們總是努力試圖準確描述想法和感受,使得我們很難判斷出何時做出了決定
讓我們對里貝特實驗感到驚奇的第二種普遍直覺在于我們自以為了解自己的思維。思維就像一臺機器——只要不出故障,我們就懶得去研究它是如何運轉的。只有當錯誤與沖突出現,我們才如夢初醒:我怎么沒注意到那個呢?我怎么會忘了那個人的名字呢?為什么大腦在主體意識做出決定前已經有了動作?
事實上,我們的主觀意識并不能準確地反映出大腦的方方面面。心理學已經證明很多時候我們的感覺都是錯的。里貝特實驗中,做出決定的感覺很可能只是徹頭徹尾的錯覺——或許真實的決定是由大腦自己通過某種方式做出的——又或許決定感只是被延遲了。
每年不斷有更多的關于里貝特實驗的文章及著作問世,以至于衍生出了專門研究自由意志的神經系統科學。對于這一實驗是如何關系到我們每天做出選擇的,有人持批,有人駁斥。甚至里貝特的支持者們也不得不承認實驗中的情境過于人工化,不能作為實際生活的直接模型。

然而里貝特實驗直到今日仍在激勵著人們去探討,去拓展新的思路和想法。這都要歸功于它幫助我們直面思維的運作,讓我們認清事物的本質遠比我們本能的想象要復雜。
文章來源:BBC Future
文章作者:Tom Stafford
編譯:未來論壇 商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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