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不聽話,經常惹家長生氣,有些家長一怒之下把孩子當了出氣筒,免不了一頓拳腳棍棒交加。還有些家長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把打孩子也當作一種教育方式。
那么你知道這些我們習以為常的行為下,隱含著多大的風險嗎?我們今天就著重談一下打孩子有可能造成的身體損害。
你以為孩子可以隨便打?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千萬不要抱有“我們家的孩子你管得著嗎”的心態!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用暴力對待未成年人——不管是不是你的親屬,不但在美國等發達國家違法,在中國同樣違法。
但是今天我們要從法律之外的另一個角度,來告訴你為什么不能打孩子。
打頭
這是一類最魯莽,最危險的行為。孩子個頭矮,有少數家長氣急之下,順手就會打到頭上。表面上看,不一定看出來什么損傷。但是兒童發育的特點,決定了頭占身體的比重比成年人大得多。
而且頸椎和頸部肌肉的支撐力量還沒有發育完善。腦部最容易受到沖擊和震蕩損傷。如同豆腐放在飯盒里用力晃蕩,輕則少數腦細胞受損,引起頭昏,頭痛,影響腦部發育甚至智力發展;重則顱內出血,直接威脅到生命。
打臉
這一類家長同樣太魯莽。除了存在和打頭一樣的風險以外,如果打到耳朵,不管打得輕還是重,耳膜穿孔都是非常容易出現的一類損傷。
由此造成的聽力受損,對處于學習和神經發育階段的兒童來說,影響也比成年人大得多。打臉頰,由于面部結締組織疏松,更容易出現水腫和血腫。如果不慎傷及眼睛這樣的要害部位,后果當然就更嚴重了。
胸部,背部
由于有肋骨的保護,內臟一般情況下不容易受傷。但是不要以為這樣就很安全。如果脊柱受傷,可能會造成永久性癱瘓。
如果出現皮下大面積出血,肌肉損傷,斷裂,溶解破壞,會產生大量的肌紅蛋白和肌肉破壞產物,沉淀并阻塞腎小管,再加上肌紅蛋白本身的毒性作用,會導致急性腎小管壞死,形成急性腎功能衰竭。
胳膊和腿
兒童的關節發育不完善,韌帶比較松弛。如果被暴力拉扯,或關節受到外力擊打,最容易出現關節脫位和拉傷,將來留下后遺癥。
打屁股
估計這是最常見的方式了。屁股上脂肪相對較厚,有一定的緩沖保護作用。再加上屁股上神經分布比較少,對痛覺相對不敏感。家長可能覺得打屁股最安全了。但是疼痛小不意味著傷害就小。
屁股上的肌肉和軟組織受損,同樣有可能會有壞死組織釋放入血,引起急性腎功能損傷。而且,對痛覺的不敏感,反而會對傷情的嚴重程度造成誤判,加大了這種風險。
我們不贊成對孩子的體罰。除了肉體上的傷害以外,精神上的傷害是更加難以愈合的。經常挨打的孩子更容易自尊心受損,容易焦慮,恐懼,更容易帶有攻擊性或暴力傾向。
那么,孩子犯錯真的完全碰不得嗎?
也不盡然。過去私塾里教書先生用戒尺打手心,其實挺有道理。
手掌心神經末梢豐富,對疼痛很敏感,即使不用很大力量,也是比較痛的,能夠起到很好的“懲戒”作用。
其次,打手的時候同樣的疼痛值造成的傷害相對較小,不容易出現安全問題。
但是這種方法也不建議常用,“懲戒”只能作為一種儀式性存在,打兩三下即可,讓孩子認識到所范錯誤的嚴重程度。如果不分輕重,常常拿出來用,成了家常便飯,孩子就不會在乎,也就失去了教育的作用。
本文作者:鄭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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