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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人有哪些不能通婚的禁忌?

    近日,據媒體報道,安徽合肥地區有近萬名岳飛后人。這支岳家血脈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不論男女,幾乎從不和秦姓通婚。

    雖然大家都聽過岳飛和秦檜的恩怨歷史,也許也聽過秦岳不通婚的故事,不過在今天,已經很少聽說因為歷史或者姓氏不能結婚的事了。但是,中國人確實曾有很多不能結婚的習俗,這些習俗從哪里來的?今天壹讀君就聊聊這個傳統風俗,只為好奇,照搬模仿,后果自負。

    【秦岳不通婚,武潘、梁祝馬也只能say goodbye】

    岳秦兩家不通婚,不僅在內地,臺灣也有過相關報道。來自高雄市75歲的岳德杰,是岳飛第31代后裔。他說,讀過歷史的人都知道,岳飛是被秦檜害死的,怎么可以通婚?在岳家,不準和姓秦的聯姻,連當朋友都要保持距離。相似的例子還有當年光復臺灣的鄭成功與其舊部施瑯的恩怨,施瑯投降清朝,幫清軍打下了鄭家占據的臺灣,于是鄭施兩家便是世仇,不能結親。

    不止是歷史人物之間的恩恩怨怨影響后代姻親,廣為流傳的小說、傳奇,只要是涉及到兩家曾經存在過節。這筆賬,即使跳脫到故事之外,依然無法一筆勾銷。

    在梁祝故事中,馬家迎娶祝英臺,祝英臺思戀梁山伯而死,這個三角恩怨的結果,就是讓山東微山馬坡一帶,均形成了梁、祝、馬不通婚的風俗,至今還有影響。

    武潘不能通婚,則是被《水滸傳》給“坑”了。在故事的發源地河北清河縣,武潘兩家也就一直水火不容,從不結親。為此,2009年12月,施耐庵直系后人施勝辰還專門趕赴清河,代祖先向兩家后人致歉。此外,還有《楊家將》里被評書說爛了的“潘楊”恩怨,導致這兩姓也被認為不宜結婚。

    對此,壹讀君只能說,這也太入戲了。

    這些特定姓氏不通婚的現象雖然有,但只是存在于小部分宗族歷史觀比較強的家族里。現代人,大多往上追溯不過四五代,哪還都記得曾經的恩恩怨怨。緣分到了,還是得有點羅密歐與朱麗葉的精神,該牽手時就牽手。比如,著名笑星潘長江的夫人就姓楊,兩人婚后育一女,就叫潘陽。不可不謂打破“潘楊”堅冰的模范代表。

    【同姓不通婚倒是由來已久】

    特定的異姓家族不通婚多是源自歷史上的人為因素,但是同姓之間不通婚的習俗卻從中國最早的婚姻制度誕生起就有了。

    呂思勉在《中國制度史》中說:中國的婚姻制度,經歷過原始群婚、血緣婚、亞血緣婚、對偶婚和專偶婚等多個階段。而在群婚時代,人們沒有父母、兄弟姐妹的概念,兩性關系純粹出于“自然”。而所造成的亂婚、搶婚等習俗,就極易導致社會不穩定。

    這種“自然”狀態的結束,要歸功于伏羲氏。據《竹書紀年》記載,約6000年前,伏羲氏在平定天下之后,首先完成了的兩件事就是“正姓氏、制嫁娶”。所以說,姓氏和嫁娶制度幾乎是在同時被確立下來的。

    伏羲氏所確立的,也是被認為最早的婚姻法中就有規定:在同一氏族內,親親不準婚配。而正姓氏的具體規定有:同姓之間不通婚。至此,中華民族才算擺脫了蒙昧的“自然”群婚狀態,邁向文明。

    但是姓氏發展下去,又產生了分化。比如秦國的祖先姓嬴,他的后代被分封到各地,于是有了徐、江、趙等不同的姓。由于血緣相近,通婚可能導致生育后代素質降低,所以雖然不是同姓,在一些時代和地區,也有不通婚的禁忌。

    而在北方各民族中,幾乎也都秉持著“同姓可結交,異姓可結婚”的傳統。以蒙古族為例,古代全蒙古各部王公,均為成吉思汗家族后裔,在民俗傳統中有“同姓是同骨,同骨不通婚”的禁忌。因此,蒙古貴族之間通婚,只能在血緣很遠的其它貴族之間進行。

    其實,關于同姓能否結婚,核心考慮的還是血緣因素。在那個人際圈還很狹窄,人類的腳步還沒有踏遍世界的年代,禁止同姓通婚,也是一種優生的措施。

    中國還有哪些“不通婚”的習俗?】

    說起不通婚,民族間的不通婚也是比較常見的。比如以前的廣西大瑤山瑤族,就盛行族內通婚,而跟外族男女婚配,被他們視作“雞配鴨”,是行不通的。建國之后,西南各族雜居,各種民族通婚就很正常了。

    民族間不通婚,最著名的一項政策恐怕就是清朝的“滿漢不通婚”。清朝這項政策嚴厲的時候,違者甚至要面臨殺頭。

    但在乾隆年間,還有一個“曲線通婚”的故事。乾隆把自己的女兒過繼給大臣于敏中,于是公主就變成了漢家女。然后乾隆把女兒嫁給孔子第七十二代嫡孫衍圣公孔憲培。這樣才算沒有違背祖制。

    到了光緒朝,漢滿兩族因為長期的雜居,早已沒有什么純正的滿人。光緒二十七年,慈禧發布懿旨:“所有滿漢官民人等,著準其彼此結婚”,這才廢除了這項政策。

    但是,這個習俗,直到現在,在一些滿族聚居地依然存續。如在岫巖、寬甸等滿族自治縣的婚姻調查中,這些老戶寧可到外縣尋找旗人,也不與當地漢人結親。

    除此之外,在中國社會,結婚也就意味著建立了某種契約性的關系,家庭的因素總會導致很多麻煩事。所以,即使只是情同手足,沒有血緣關系,有時也攀不上親家。例子是臺灣云林斗南鎮的沈、李兩姓。他們的祖先沈彪和李伯瑤在唐朝是兩大將軍,年紀雖然相差20多歲,但多次出生入死,情同手足。為保護兩家情誼,沈彪專門留下遺囑,后人不準與李家人聯姻,免生摩擦。

    • 發表于 2014-06-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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