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商標權也被簡單地稱為PLR,是一種最常見的與互聯網上的產品營銷相關聯的私有標簽形式。本質上,一個產品的所有者會將該產品的一部分權利出售給其他人,為了一個價格。這樣買家就可以把產品貼上自己的標簽,然后再以自己...
私有商標權也被簡單地稱為PLR,是一種最常見的與互聯網上的產品營銷相關聯的私有標簽形式。本質上,一個產品的所有者會將該產品的一部分權利出售給其他人,為了一個價格。這樣買家就可以把產品貼上自己的標簽,然后再以自己的品牌或名稱進行營銷。所有者通常保留原始產品的版權。

自有標簽權利通常與知識產權的使用有關,例如物品有了自有品牌權,購買者就可以省去自己開發產品的費用,而是可以購買以自己的特殊名稱銷售產品的權利,通常會想方設法以不同于原始應用程序的方式使用產品。雖然本質上與原始產品相同,但自有品牌產品通常會使用新名稱,使用不同的包裝進行銷售,甚至可能會重新調整用途以滿足不同目標消費者的需求

私有商標權通常與知識產權(如電子書)的使用相關自有品牌權的概念已經存在了很多年,并且經常在線下和在線營銷環境中使用。一個常見的例子是在20世紀80年代電信業放松管制之后的電信領域,一些新的公司提供特定的服務,如長途或音頻電話會議,這些公司加入了私有品牌公司,與老牌公司達成協議,利用他們的節目和設施,而不是自己經營。私人品牌允許買方自行推銷這些產品,即使他們正在接收來自不同提供商的服務。在網絡世界中,私有商標權通常與知識產權的使用相關聯,例如物品,電子書和類似的電子產品被重新包裝并以不同的名稱出售。在這里,房產的原始開發商將其部分權利出售給任何數量的買家,同時仍保留原始版權。然后這些買家可以繼續將該房產重新包裝為自己的產品,有時會針對特定的目標受眾稍作調整。根據關于擴展自有品牌權利的合同條款,發起者可能會在幾年內繼續從這些修改或重新包裝的產品中獲得少量補償,或者直到合同條款完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