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共享是一種集體擁有或使用一艘船或船隊的制度。該制度基于度假財產分時度假模式,自20世紀80年代引入該概念以來,該模式作為一個行業受到消費者的歡迎和穩定。游艇共享公司在2000年代中期開始大量涌現,雖然分時度假的...
游艇共享是一種集體擁有或使用一艘船或船隊的制度。該制度基于度假財產分時度假模式,自20世紀80年代引入該概念以來,該模式作為一個行業受到消費者的歡迎和穩定。游艇共享公司在2000年代中期開始大量涌現,雖然分時度假的概念很常見,但其實現方式有時與度假酒店模式不同。

游艇保養包括每年清潔和刮一次或兩次擁有一艘游艇是一項昂貴的努力。船主不僅要消化船的成本,而這很容易與買房一樣昂貴,他還必須應付大量的日常開支。船業發現了一個趨勢,即當一個人意識到維持船只的成本遠遠超過實際使用時,他只會在三年內將其出售。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該行業開發了新的擁有船只的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了享受,并將運輸成本降到最低

游艇共享通常允許人們有償臨時使用游艇。有兩種流行的游艇共享模式。在一種模式中,一組有四分之一的人購買船公司的會員資格并分享該公司船隊的使用權會員每年有權使用本公司的任何一艘船只,有一定天數。本公司通常在多個地方設有地點,并有各種船型供會員選擇。會員可預訂使用,并分配使用提前幾天以任何方便的方式分組。例如,如果一個成員一年有28天的分配,他可以在一個特定地點以三天的增量預訂任何可用的船只。會員的費用包括按比例分攤的船只購置和維護費用,每年收取一筆固定費用。在這種游艇共享模式中,會員擁有使用權,而不是船的所有權權益在第二種游艇共享模式中,一群人成立了一個公司來購買一艘船。每個人都被分配一個百分比的公司所有權權益。購買公司的成本是個人在船只初始購買價格中的比例份額加上維護和船員費用。船只的使用受所有權協議的約束通常會給每個船主分配一定的周數。這種游艇共享模式有其優缺點。與會員制模式不同,船主只有一艘船可供選擇,還有更大的潛力對于這樣一小部分船主的問題,在單船模型中,船主在船上擁有實際的股權通常情況下,該公司的目標是在五年后出售游艇并解散合伙企業,收回部分初始投資,并讓船主自由升級為與新船不同的游艇共享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