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通常從逮捕一個被懷疑犯了罪的人。一般來說,這個詞有兩個常用用法,它的用法通常表明其意圖。最常見的用法之一是"正當程序"或"法律程序"的同義詞,指在某一特定國家進行法律程序的過程。這些程序因國家而異,因此使用該術語的上下文將極大地影響其確切含義。例如,在美國,法律程序在某些方面不同于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在美國,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通常始于逮捕或逮捕被懷疑的個人犯罪行為個人通常會第一次出現在法官面前,接受對他或她提出的正式指控,以及確定任何保證金金額,然后被告將被傳訊并作供詞,然后刑事審判的過程將開始,選擇陪審團,聽取對被告不利的證詞和證據,最后宣讀判決書,宣判,如果被判有罪,命令歸還這個過程對于民事案件來說是不同的,在其他國家也可能有很大的不同。這個詞的另一個常見用法是指通知個人出庭傳票的方式。這通常是民事案件的一部分,也是被傳喚出庭作證的人的一部分在刑事或民事案件中,或作為民事案件的被告,通常會"送達"傳票。法律程序通常包括簽發和送達必要的法律文書,以確保與此類案件有關的人得到適當的通知。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