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審備忘錄通常包括一份證人名單。法院可能會在計劃審判的民事或刑事案件中要求提供預審備忘錄。通常,雙方都必須在審判前幾天或幾周向法官提交備忘錄。雖然概念相同,但刑事案件備忘錄中的信息將與民事審判備忘錄中的信息有所不同。但是,在這兩種情況下,備忘錄都將包括當事人。
預審備忘錄將事先提交給法官,以便他們知道雙方的期望在民事審前備忘錄中,法官將從原告的角度尋找案件的基本理論,或者從被告的角度尋找辯護理論。例如,在基于違約的訴訟中,原告將包括他或她認為被告違約的原因在被告備忘錄中,法官正在尋找被告對所指控的違約行為的辯護。此外,預審備忘錄還將包括一份當事人打算在審判時傳喚的證人名單。在刑事案件中,檢察官和被告可能會被要求在審判前提交一份備忘錄。檢察官備忘錄的重點是被告被指控的罪名以及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這些指控。在美國,被告人不必在辯護中提供任何證據,因為證明有罪的責任完全在控方身上。因此,被告人的備忘錄很少會集中在對罪行的任何實際辯護上。相反,被告備忘錄可以簡單地包括一份預計代表被告作證的證人名單,也可以提交審前備忘錄來決定審前事項,如民事案件中的駁回動議或排除訴訟的動議因此,在一個刑事案件的審判前,有一些問題是可以解決的例如,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成功地提出了排除的動議,那么檢方打算在審判中用來定罪被告的證據可能就不能被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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