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性法律研究對西方法律進行了審查方法。贊同批判法學運動的人通常強烈反對現狀。例如,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傾向于不同意資本主義經濟學,他們通常不喜歡大多數西方社會所信奉的個人主義觀點,而是更傾向于一種更為共同的哲學。那些支持這一運動的人認為,目前的法律制度在幫助維持這些結構方面發揮著作用,因此他們認為需要改變,或者至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批判性法律研究運動非常關注保護弱者不受強權者的壓迫,他們認為,即使在法律似乎有利于弱者的情況下,它會傾向于傾斜,以便為那些已經擁有權力的人服務。例如,法律經常被種族多數人用來傷害和削弱少數民族,或是通過男性來獲得比女性更高的地位。批判性法律研究運動的人認為,認為法律與政治的區別實際上是一個神話。他們把法律視為政治的工具,甚至是作為一種獨立的政治。許多運動人士也認為,法律幾乎毫無意義,因為它對不同的解釋開放得如此之廣。有一種觀點認為,這種對解釋的開放幾乎總是偏向于那些已經在管理事情的人,同時又不讓外人進入在領導層有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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