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被告之間最初截擊中的最后一份答辯狀是原告對反訴的答復。要提起民事訴訟,受害方必須向法院提出申訴。訴狀概述了原告要求賠償的情況有經驗,并陳述了要求被告賠償的法律依據。要求被告對申訴作出答復,說明他是否承認或否認指控,并概述任何抗辯。他還可以選擇提交與答辯書不同的反訴,被告的反訴是原告就同一訴訟所受損害提出的請求密切相關的原告申訴爭議情形及其救濟的法律依據例如,房東可以起訴承租人補租,但承租人可以反訴因公寓洪水造成的財產損失,反訴類似于被告對原告的起訴,要求原告在反訴中承認或否認指控原告與被告之間最初的一次答辯是原告對反訴的答復,原告必須承認或否認被告的訴訟請求,并陳述任何肯定的抗辯理由。這一系列文件允許雙方和法院對本案爭議事項進行全面審查,研究適用的法律原則,并為審判作準備。訴狀構成了請求開示和提交準備審判的動議的基礎。法院要求狀書遵循特定格式,但有時,如果爭議的事項是人與人之間或以消費者為基礎,而且當事人可能代表自己,或者假設對一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影響,例如在房客訴訟中,法院通常在形式上給予自由,但很少在訴訟程序中。對反請求的答復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規則送達被告。如果違反了這些規則中的任何一條,原告可能會因缺席而敗訴或無法提出有效的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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