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師和患者之間的溝通是有特權的,除非治療師認為患者或其他人處于危險之中律師與委托人之間存在一種特權通信,即使委托人在與委托人的特許通信中可能會將其定罪,律師也可能被禁止與第三方共享信息。然而,這種特權并不是絕對的。律師可以如果委托人不愿意出庭作證的話,他很可能不知道會不會有其他人來作證,律師經常告訴他們的委托人不要討論有罪或無罪,以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此外,特權并不適用于當事人和律師之間的與未來犯罪有關的溝通;如果客戶告知律師將要犯罪,律師通常被要求向有關當局披露這些信息
醫生-病人特權限制了醫生在沒有病人的情況下可以在法庭上提供的信息類型;另一種常見的特權溝通方式存在于病人和醫生之間。病人-醫生或病人-治療師的特權通常會阻止醫生或心理學家披露關于病人在法庭內外的保密通信。然而,與律師-客戶特權一樣,醫生-病人特權并不是絕對的。醫生和治療師通常有權在該人或另一人有身體危險的情況下披露其他特權信息神父和他們的國會議員之間的關系被認為是特權溝通。有兩種類型的夫妻特權-配偶豁免權和婚姻溝通。配偶豁免權涉及在刑事案件中不指證配偶的特權,而婚姻通信特權則涉及保護配偶之間為民事或刑事案件而進行的任何通信。當一方配偶時,這些特權可能會令人困惑對其配偶犯罪,可能必然放棄這一特權如果配偶一方在婚外情下犯了罪,并向另一方坦白,通常會有特權。
醫生和病人之間的討論是私人的,或者是特權的最后一個主要的特權是神職人員懺悔的特權。與神職人員的交流-無論是伊瑪目,拉比,牧師或牧師-以精神顧問的身份享有特權實際上是一項普通法規則。這種特權延伸到任何在交流時充當精神顧問的人,與律師-委托人的特權非常相似
已婚伴侶之間可能會發生特權通信。美國法律體系通常會引用兩個根本原因來解釋享有特權通信的原因-出于實際另外,如果牧師們不愿意公開關于死刑的信息,那就意味著牧師們不愿意公開關于死刑的信息人們可能不會尋求必要的醫療護理,也不會隱瞞律師為其委托人提供最具說服力的案件所需的關鍵信息由于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各不相同,因此,讓人們了解他們的談話是否真的是有特權的還是很重要的。
律師和委托人之間可能會發生特權溝通
在某些情況下,與拉比的交流可能被視為特權。
在電話通話過程中可能發生特權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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