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式英語中,"律師"一詞的兩個最常見用法是指律師或律師或法律顧問給某人的。在美式英語中,"律師"一詞最常見的兩個用法是指律師或律師或法律顧問在法庭上給某人的建議在法律上,律師可以被稱為"律師",這個詞通常用來直接指代第三人稱中的律師。在法庭上,法官或其他法律專業人員可以直接與律師交談,但也可以指"律師"同樣地,這個詞經常被用來指代律師向某人提供的任何種類的法律建議從這個意義上說,很容易與其他常用用法區分開來,因為它是用來指一個想法而不是一個人。這種用"律師"作為建議的用法表明,律師可以是一個提供法律事務信息和知識的法律顧問。在這個意義上,"法律顧問"一詞通常使用得很像"律師",指的是律師。在英國,"律師"一詞的使用更為具體,僅指被授權在任何級別的法庭上出庭的大律師。律師,通常只能在較低級別的法庭上辯論法律法院通常不會以這種方式被提及。然而,似乎也有一些例外,因為有些法官有時會將律師辯護律師稱為"律師"。律師辯護律師是在高級法院獲得出庭作證權的律師,盡管英國法律體系將律師分為兩個層次,但第三人稱中的律師一詞與美國的情況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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