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法規的細節與管轄權對管轄權。安全帶的立法因地而異,甚至在一個國家內也是如此。例如,在美國的一些州,警察可以因為某人沒有佩戴安全帶而將其攔下安全帶,而在其他州,他們只能懲罰沒有使用安全帶的人,如果他們第一次把他們拉到一邊,因為他們有其他的違規行為,車上所有16歲以上的人都必須系安全帶,而在其他車上,只有駕駛員和前排乘客必須系安全帶。違反條例的罰款也因地點而異,盡管對初犯的人幾乎總是會被罰款,但忽視使用安全帶也會減少在車禍中受傷時從訴訟中獲得的金錢回報
20磅以下的嬰兒必須坐在后向汽車座椅上,在汽車后座上。盡管安全帶的立法和使用已經證明可以減少車禍造成的死亡,這種立法確實有它的反對者。反對立法的主要論據是基于人身自由。許多人認為,由于安全帶的使用只會影響到個人,所以應該允許個人自行選擇是否系安全帶。其他人指出,安全帶實際上會導致碰撞中的胸部和頸部受傷。使用安全帶造成的胸部傷害甚至會導致心臟病發作或肺部瘀傷。
已經證明使用安全帶可以降低車禍中受傷或死亡的可能性一種被稱為"風險補償"的現象是另一種反對安全帶立法和使用的論據。風險補償是一種人們通過不太謹慎的行為來補償降低的風險的現象安全帶的使用,一些人認為系安全帶的人比沒有安全帶的人開車更粗心。他們認為自己受到安全帶的保護,所以他們在開車時沒有那么小心
安全帶法規并不能防止事故或傷害的發生,但它已被證明可以減少死亡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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