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想法是,企業不能堅持忽視環境和社會問題在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過程中,另一個著名的人物是米爾頓·弗里德曼,他不贊成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他認為企業只有一個責任,這是為了增加股東的利潤。弗里德曼是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獎得主,曾任里根總統的顧問。很明顯,企業的存在主要是為了盈利,企業社會責任的支持者認為,培養企業的良知不會傷害企業和企業。他們可能會在承擔社會責任的活動中承擔一些短期成本,但最終會對企業有利。一般來說,人們會光顧對環境有益的產品,或是支持慈善事業或崇高事業,而不是其他沒有任何社會效益的產品。然而,事實仍然是,任何一家公司必須盈利,或至少盈虧平衡,才能生存它所做的只是追求對社會負責的努力。最終,即使是最具社會責任感的公司或最具道德的公司,如果它繼續虧損,投資者也會收回對它的支持。這一現實在企業社會責任的歷史中一直是顯而易見的企業社會責任的歷史沿革至今,人們普遍認為企業不能堅持忽視環境和社會問題過去的經驗告訴每個人,從事不污染環境、有利于工人和社會福利的道德活動,對公司和公眾都有利
在美國,公司在法律上是個人,享有美國公民的所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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