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政府機構與非政府公司共享資源和收入時,就形成了公私合作關系。這些伙伴關系安排用于滿足特定的利基要求,并具有法律約束力。適合公私合作的項目類型各不相同,但它們有四個共同點:未滿足的需求,收入機會、分擔責任和沒有...
當政府機構與非政府公司共享資源和收入時,就形成了公私合作關系。這些伙伴關系安排用于滿足特定的利基要求,并具有法律約束力。適合公私合作的項目類型各不相同,但它們有四個共同點:未滿足的需求,收入機會、分擔責任和沒有明確的政府責任。

燈塔通常是通過公私合作建造的"公私合營"一詞在媒體中使用得非常寬松,用于涵蓋私營企業與某個政府機構合作的任何安排。事實上,這種類型的合伙企業有一個非常明確的結構,定義了私營公司的作用,政府,以及最終責任。所有公私合營企業必須經過高級管理層的審查和批準才能開始。

公私合營企業當政府機構與非政府公司共享資源和收入時發生。廣義而言,政府的作用是提供商品和服務,這些商品和服務所提供的利益不能僅限于付費會員。燈塔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燈塔的好處對每個人都是免費的,它滿足了社區的實際需要沒有一家私營公司會建造燈塔,因為沒有辦法收回成本。這是政府的職責。在公私合作關系中,政府有責任提供特定的服務,但缺乏滿足這種需求的技術、資源或政治意愿。如果市場力量能夠滿足客戶的需求,那么就會成立一家私營公司來滿足這一需求。在情況并非如此的情況下,兩者將協同工作私營公司的存在是為了創造利潤,這就需要一個收入來源。唯一可以轉變為公私合作關系的項目是有明確收入來源的項目。收費公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政府有責任提供公路,但是他們可以組建合伙企業來降低建設成本。一部分收入是在特定時期內直接給公司的。組建這種合伙企業所需的法律協議既繁雜又復雜協議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責任分配。這涉及到工藝質量、成本超支、自然災害、收入短缺以及其他相關問題。所有這些項目都有可能破壞合作關系,給公民留下意想不到的賬單或未完成的項目。受歡迎程度這些項目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以降低成本來增加服務。

公私合作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