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有權逮捕被指控犯有不法行為的個人雖然其他國家也有搜查和扣押的法律,但這個詞在美國經常出現,公民有權享有與警方搜查和扣押證據相沖突的某些隱私權。法律對需要進行搜查的情況規定了嚴格的規定,如果不遵守這些規定,可能導致非法搜查和扣押
在非法搜查和扣押中獲得的證據在法庭上是不可接受的。例如,在美國,如果一名警官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搜查了一個住宅,并且拿了一些郵件作為證據,這就是非法搜查和扣押同樣地,如果一名警官有搜查房屋的搜查令,但同時搜查車庫并從車庫中取出證據,這將是非法的,因為他超出了搜查令的范圍。相反,如果有人自愿同意搜查,或警察在顯而易見的情況下發現了什么東西,例如一個非法物體坐在窗戶上,這將被認為是合法的。
警察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才能進行搜查和扣押警察不一定要有搜查令,這是很重要的一點要知道。在有些情況下,警察可以根據犯罪的可能原因采取行動,包括懷疑存在明顯和當前的公共危險。例如,如果有人駕駛高度不穩定,揮舞著一瓶酒,而一名警察將此人攔下,則可對該車進行搜查在進行搜查時,不需要告知人們他們的權利。但是,他們通常會謹慎地避免侵犯權利,因為如果人員進行非法搜查和扣押,由此產生的證據不能在法庭上使用。警察和刑事調查人員不希望在搜查過程中不遵守法律而危及案件
通過非法手段收集的證據可能無法在法庭上被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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