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程序的中止可能會停止某一案件的某一特定程序,也可能會完全停止該案件中止訴訟可以停止某一案件的某一特定程序,也可以完全停止該案件。在刑事訴訟程序或民事訴訟程序中,訴訟程序可以這種方式中斷。例如,可以在民事審判中宣布裁決,但法院可以暫緩裁決審理。如果要判給補償性損害賠償,但原告沒有提供足夠的文件來支持她對所發生費用的索賠,法院可以這樣做。
A在刑事或民事訴訟中,訴訟中止可能發生,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很可能會下令中止訴訟,并規定原告必須提交所需文件的日期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法官可以命令中止訴訟程序,而不提供案件繼續審理的日期。當這種情況發生時,中止往往成為永久性的。如果在宣判前對一個刑事案件這樣做,無論審判進展到什么程度,被告人仍然是無辜的,因為他的罪行沒有被證明。法院可以命令中止訴訟有很多原因。在某些情況下,這樣做是因為某些要求沒有得到滿足。原告的不當行為可以為法院提供一個理由確定在某個時間點停止案件的最佳方式。州法院也有可能從聯邦法院收到中止訴訟的命令。法官有權命令中止訴訟。這不能由原告、被告或任何一方的法律顧問。案件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提出中止訴訟的動議。這是一份將提交給法官要求采取這項行動的文件。通常,它必須包含提出訴訟的理由和上訴人希望的時間中止生效。
雖然案件的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中止,但只有法官才能下令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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