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開發銀行有時簡稱美洲開發銀行,有時簡稱美洲開發銀行,是一個旨在促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發展的組織,主要向各國政府或政府組織提供貸款,盡管也有一些例外。美洲開發銀行自1959年成立以來,一直是該地區經濟融資的最強...
美洲開發銀行有時簡稱美洲開發銀行,有時簡稱美洲開發銀行,是一個旨在促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發展的組織,主要向各國政府或政府組織提供貸款,盡管也有一些例外。美洲開發銀行自1959年成立以來,一直是該地區經濟融資的最強勁驅動力之一。

瑞士是美洲開發銀行。資金由美洲開發銀行通過發行債券籌集,這些債券主要由成員國提供擔保,其中包括一些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由于這種強有力的擔保,美洲開發銀行保持了穩定的3A信用評級,允許世界銀行向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國家提供的利率與私營銀行提供的最佳利率相競爭雖然為美洲開發銀行的資金提供擔保的強國正在為債券違約承擔責任,但它們實際上并沒有向這些國家提供貸款,這意味著加入美洲開發銀行對這些國家本身的影響微乎其微,因為他們的預算不受影響盡管一旦發生大規模違約,這些國家的預算將受到影響,但即使在相當嚴峻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也不太可能發生是指僅為影響政策和擔保債券的非借款成員國。這22個非借款成員國是西班牙、瑞士、美國、英國、挪威、意大利、以色列、日本、大韓民國、荷蘭、中國、比利時、克羅地亞、奧地利、加拿大、斯洛文尼亞、瑞典、法國、芬蘭、德國,葡萄牙和丹麥。其余26個國家是可以從世行貸款支持政府項目的成員國,它們是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奇拉、哥倫比亞、委內瑞拉、厄瓜多爾、薩爾瓦多、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秘魯、巴拿馬、巴拉圭、烏拉圭、玻利維亞、伯利茲、哥斯達黎加、圭亞那、蘇里南,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巴哈馬、巴巴多斯、海地、多米尼加共和國和牙買加。該銀行的普通資本總額僅為1000多億美元(USD),其中實際到位資金僅為40億美元(USD),略高于4%剩下的96%是可贖回資本,由成員國作為資本認購進行抵押。這些流動資金用于政府和政府組織希望實施的許多不同項目,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通過美洲投資公司(IIC)或直接流向私營部門的公司通過美洲開發銀行理論上,世行的存在是為了幫助其資助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國家促進經濟繁榮,而通過這種經濟繁榮意味著支持社會公益事業。然而,該組織因其投資而受到大量批評,許多人認為這違背了這些目標。許多觀察組織指責說美洲開發銀行正在積極推行對該地區的總體環境和土著人民權利都有破壞性的經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