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協議,也叫買賣協議,是企業所有人之間的一種具有約束力的合同,規定了回購退股股東在公司中的權益的權利。這通常用于合伙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LLC),在這些公司中,所有權權益是緊密持有的,決不打算出售給外部各方。實體協議...
實體協議,也叫買賣協議,是企業所有人之間的一種具有約束力的合同,規定了回購退股股東在公司中的權益的權利。這通常用于合伙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LLC),在這些公司中,所有權權益是緊密持有的,決不打算出售給外部各方。實體協議確保如果合伙人因任何原因必須離開公司,其所有權權益由剩余所有者購買,而不是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

法院將實體協議視為具有約束力的合同合伙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權權益并非設計成可自由轉讓給第三方的,法律將這些類型的商業安排視為所有者之間的個人合同,并遵守基礎合同一方不能強迫另一方簽訂合同的信條。相對而言,公司的所有權被設計成可以自由轉讓給第三方,因此股票發行給所有者,可以在公開市場上出售。當一個所有者因任何原因需要退出合伙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時,包括殘疾或死亡,他不一定會自行決定出售或轉讓其在公司中的權益。

實體協議確保,如果合伙人因任何原因必須離開公司,他的所有權由其余所有人購買管理商業合伙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允許所有者決定,如果一個所有者需要退出公司,其利益將發生什么變化。所有者可以簽訂一個實體協議,規定剩余所有者回購退出所有者權益的程序。該協議可以是單獨的文件或可作為公司經營協議的一部分,該協議處理除提款事項外的所有人關系。通常,實體協議規定了回購的條款。最重要的是,它應確立一種在出售時對業主的利益進行估價,以避免估價糾紛。由于缺乏第三方交易市場,如果不出售企業,則很難對持有的商業利益進行估價,例如,公司用來確定單個股票價值的股票市場,如果沒有規定如何得出剩余所有人將支付的價格來買斷退出的所有人,退市的所有人可以因為出價不足而拒絕出售法院將實體協議視為具有約束力的合同。重要的是要認識到退出成員不一定要同意買賣協議的條款才能生效。大多數司法管轄區要求所有人向所有權投票。如果多數股東投票同意實施一項控制公司回購所有權權益的實體協議,則該協議對所有股東都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