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車禍后咨詢律師。傳統侵權法規定,在車禍中受害者所遭受的損害必須由有過錯的司機支付,在大多數情況下,這是由他的保險公司負責的。在對誰的過錯存在分歧的情況下,根據警方的報告和為保險公司工作的理算員的報告,案件可以訴諸法庭或庭外和解。不管怎樣,根據傳統的侵權法,受害人及其保險公司一般都是這樣報銷全部費用,盡管這可能需要很長時間。
在某些州,事故發生后移動車輛是違法的。沒有過錯,也沒有嚴格的責任,規定受害人的保險公司對人或其車輛在事故中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害負責,無論誰在法律上有過錯,過失司機的保險將支付其索賠,同時提高其保費作為罰金。受害人根據嚴格責任起訴損害賠償的能力受到完全限制或限制。
訴訟可能會指控過失駕駛人對他人的傷害承擔責任這類車禍法的目標是避免因索賠而導致的昂貴的法庭案件。它還加快了醫院護理等費用的支付。批評無過錯法的人認為,它沒有降低費率,不允許法院和解并不能充分懲罰違法者或獎勵受害者多個版本的無過錯交通事故法。純粹的無過錯法律不允許任何損害賠償被起訴,不管情況如何。定量貨幣閾值無過錯法規定了損害賠償前的最低金額。定性的口頭閾值允許在符合一套醫療標準的情況下提起訴訟,例如失去一條腿。在美國,純粹的無過錯車禍法在許多國家并不適用司法管轄區。允許駕駛員選擇傳統或嚴格責任保險的州數非常有限。在加拿大和世界其他國家,盡管傳統侵權責任仍然是更受歡迎的車禍法體系,但不同種類的嚴格責任保險更為常見。
A出了車禍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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