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學生可以參加模擬審判。在審判實踐課程開始時,講師通常會向每個學生展示一個事實模式,詳細描述一個虛構的委托人所帶來的情況。然后,試驗實習教授可能會回顧課程將要測試的各個試驗階段。這些階段通常包括開場白、直接檢查、交叉詢問,最后陳述。每個學生通常都必須根據分配的事實模式為他或她每個階段的方法制定一個策略。在幾節課中,每個階段都將由每個學生進行,并接受建設性的批評。
審判實踐允許學生體驗模擬審判。雖然審判實踐課一般不教授實體法,學生在計劃和執行審判的每一個階段時都必須運用證據規則,例如,學生可能必須從證人名單中辨別出哪些人有資格作證如果指定的事實模式有此要求,他或她可能還必須遵循適當的程序來接受文件作為證據。此外,審判實踐課可能會就道德問題向學生展示和測試。例如,學生可能會被呈現一個事實模式,即當事人堅持作證,但卻打算在證人席上說謊。然后,學生必須確定他或她是否有義務讓當事人出庭接受訊問,如果有,當委托人開始提供虛假證言時如何進行。審判實踐課程通常以模擬審判結束,學生們在一次會議中完成所有審判階段。通常,課程將尋找志愿者充當證人,教授將擔任法官。學生們通常會根據策略、績效以及他們對可能出現的任何道德問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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