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親子關系的過程是否容易取決于父親是否愿意自愿承認,因此最好的辦法包括在孩子出生時讓父親同意通過宣誓書確立親子關系。如果父親不合作,那么建立親子關系就需要去做通過法庭,讓被指控的父親接受親子鑒定。盡快確定...
建立親子關系的過程是否容易取決于父親是否愿意自愿承認,因此最好的辦法包括在孩子出生時讓父親同意通過宣誓書確立親子關系。如果父親不合作,那么建立親子關系就需要去做通過法庭,讓被指控的父親接受親子鑒定。盡快確定親子關系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如果母親在尋求子女撫養費,因為是否給予支持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且法官不太可能命令推遲確認親子關系過程的人在子女出生時簽署宣誓書確立親子關系。如果父親愿意自愿承認親子關系,那么他所要做的就是簽署一份親子關系聲明。這有時被稱為親子關系確認書。如果他在出生時不在場,那么他可以在孩子成為合法成年人之前的任何時候起草一份宣誓書,承認孩子的親子關系出生時,可以在孩子年滿18歲之前簽署親子關系宣誓書。如果父親不自愿承認親子關系或找不到親子關系,母親應聯系當地兒童撫養執行局,代理人將首先與母親討論這一過程,并起草一份表明被指控父親身份的宣誓書。然后,該組織將試圖通過政府機構找到父親。在找到被指控的父親之后,他將被要求通過一份親子關系宣誓書自愿承認父親身份如果被指控的父親當時拒絕確認親子關系,那么母親應尋求法院命令,迫使他盡快接受親子鑒定,而且不得遲于子女成年年齡。他可能會拒絕進行親子鑒定,但他隨后冒著這樣的風險,即法院可能會通過其他證據證明他是父親默認的父親,因為如果被指控的父親拒絕了,這個過程幾乎會假設父親是親子關系。如果父親確實接受了親子鑒定,那么他將有一定的時間,比如60天,如果結果回來表明他是父親,他將有一定的時間對結果提出異議。在這段時間之后,在法律上,他將被視為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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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9-02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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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