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車輛服務合同要求使用特定的機械師或維修設施。考慮到車輛維修合同的購買者應記住,并非總是需要合同,有些事情可能會在制造商的保修中重復,這通常包含在新車的價格中。服務合同一般不包括更換機油和新輪胎等日常保養。有些合同可能包括因道路危險造成的輪胎損壞的條款。此外,維修合同可能只支付某些維修的一定百分比。
車輛維修合同涵蓋了車輛可能需要的某些維修。通常,車輛維修合同只在特定的時間范圍內有效。例如,合同可以提供5年或5萬英里(80467公里)的保護,以兩者為準首先,在這段時間之后發生的任何故障,合同賣方將不予賠償。一些公司可能會提出延長車輛服務合同的期限,尤其是在索賠歷史良好的情況下,或者,如果他們對所駕駛的汽車類型感到滿意,這些合同的期限通常比第一份合同短,但價格可能相同甚至更高原因是舊的車輛往往會出現更多的故障,因此,合同賣方試圖提供一些保護,以防潛在的損失。除了行駛時間和距離外,其他一些情況可能會使車輛服務合同無效。不進行必要的維護,例如更換機油就是一個例子。然而,這通常只適用于可能涉及損壞部件的維修。例如,服務合同的賣方不能僅僅因為沒有嚴格遵守換油時間表就拒絕支付對漏水散熱器的維修費用。如果發動機損壞了但是,由于缺乏適當的潤滑,維修可能會被拒絕。一些銷售車輛服務合同的個人或實體可能會使用行業標準的條款,但很多人并不熟悉。例如,一份保險單或服務合同,有時被稱為全保范圍,幾乎涵蓋了所有可能的內容整車出問題,例如車窗把手斷裂。傳動系保修或保護通常只涵蓋發動機、變速器和驅動橋。
在保險杠到保險杠保修范圍內有一些明顯的例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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