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指定監護人為兒童做出醫療和財務決定,州法律規定了什么類型的監護是允許的,以及申請被指定為監護人的程序。一般來說,潛在監護人的申請必須提交給潛在監護人居住的縣的遺囑認證法院。適當的文件,包括申請書和給潛在監護人的通知通常,他或她的家人必須向法院提出申請,才能開始申請被指定為監護人。盡管在監護程序中的任何時候都不需要律師,監護律師可以幫助潛在的監護人確定在這種情況下哪種監護類型是合適的。例如,如果被監護人是未成年人,則由于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將未成年人相關事項作為非公開程序處理,訴訟程序可能略有不同。此外,如果情況需要立即指定監護人,則可能需要提交緊急申請通過獲得監護律師的服務,申請人應得到保證,他或她正在提交適當的文件,以實現被指定為監護人的目標,如果法庭沒有在24小時內發出聽證通知,那么即使是在聽證會需要的24小時內,法官也會提出上訴,監護律師將陪同請愿人出席聽證會,并提出請求法院指定他或她為被監護人的理由。潛在的被監護人也有權在監護聽證會上聘請法律顧問。在某些情況下,法院將指定一名律師代表被監護人,以確保潛在受監護人的最大利益得到保護。當然,潛在監護人也有權在法院指定監護人之前聘請他或她選擇的監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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