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遺囑執行人年滿';在遺囑中命名。術語"無遺囑"的意思是"沒有遺囑"。某人可以無遺囑死亡,意思是遺囑從來沒有寫過或者找不到,即使人們相信遺囑的存在,也有可能存在遺囑存在但不能被視為有效的情況。這可能是因為遺囑沒有準備妥當,或者是因為遺囑缺少證人。對有效性的更復雜的法律挑戰,例如關于立遺囑人是否心智健全的問題由尚存的家庭成員在法庭上提起訴訟。當某人無遺囑死亡而遺產的資產超過任何債務時,問題就出現了,因為死者的意愿不為人所知。根據大多數地區的法規,政府規定如何分割遺產。作為一般規則,在無遺囑繼承中,健在的配偶受到青睞,盡管一些地區也可能表明某些財產應傳給子女。在極少數情況下,如果某人去世時沒有尚存的家庭成員,財產可能會歸政府所有。如果某人沒有遺囑死亡,則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者,政府任命一名遺囑執行人來處理遺產,并確保所有財產都按照無遺囑繼承的法律得到妥善的分配在這種情況下,律師經常被要求擔任遺囑執行人,他們可以收取服務遺產的費用。人們可以通過寫遺囑,確認遺囑的有效性來避免無遺囑繼承,而且要確保遺囑的所在地為家人和朋友所知。許多幫助人們寫遺囑的律師也很樂意將遺囑副本存放在自己的住所內,以便隨時查閱。即使人們認為自己沒有任何財產,立遺囑也是很重要的;遺囑可以用來制作特殊的遺囑例如,為了使人們意識到他們可能不熟悉的資產,例如銀行的保險箱,而不可能得到尊重的遺產。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