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陪審團對非正常死亡作出裁決,法官可以簽發逮捕令逮捕嫌疑犯,并開始調查他或她的涉案情況。審訊的目的不是確定有罪,而是確定事實。以確定某人的死因為例,各種證人和證據將提交法庭。調查組成員將確定死亡是否是錯誤的,他們可能會提出起訴建議。在某些法律制度中,在某人被控謀殺之前,必須進行調查,不管他或她的參與是否明顯。這是諾曼式的調查制度的遺產,這種制度自11世紀開始使用。
驗尸官的調查是在法庭上進行的一種確定死因的檢查。除了用于確定死因外,調查也可以用來調查腐敗、事故和災難等問題,這些法律調查也可以用來收集有用的信息,比如在調查中找出鄰近財產的法律界限它只是一種調查方法的形式,旨在盡可能清楚和真實,而不至于對調查所調查事件的責任人產生任何明確的裁決。通常情況下,調查是對公眾開放的,允許有關的或有利害關系的人參加訴訟。在調查結束時,陪審團會作出裁決,并且通常會在法庭記錄中公布其意見。一旦陪審團將其意見公之于眾,法官就可以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其他事件。例如,如果陪審團對非正常死亡,法官可以簽發逮捕令逮捕嫌疑犯,并開始調查他或她與案件的關系。在世界上采用英國法律制度的地區,驗尸在驗尸法庭進行,驗尸官一種特別召集的法庭,以監督它的官員的名字命名。在驗尸官制度下,驗尸官負有調查死亡的法律責任,并授權人們執行調查任務;與普遍的看法相反,驗尸官很少對尸體進行身體檢查,因為他們更愿意讓受過訓練的專業驗尸官執行此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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