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審裁處是只審理與稅務有關的案件的法院。幾乎每個國家都是這樣世界上有某種稅收結構。一些較小的地方,如城市和州,也要征稅。公民和居民通常有義務根據適用的稅法納稅。在澳大利亞和英國等國家,稅務糾紛與其他爭議并存,在具有一般管轄權的法院。其他國家,如美國、加拿大和印度,在其法院系統中有專門的稅務部門。在這些國家,稅務法庭是審理關于如何適用稅法的爭議的地方,這也是解決稅務申請問題的地方。稅務法庭的設計在許多方面都是為了防止主要法院系統被細致入微和復雜的稅務政策問題所淹沒。受過稅法專門訓練的法官主持稅務法庭。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對法官的處理方式有不同的規定是被選中的,但大多數是由地方或國家領導人任命的。稅務法庭的法官只會審理與稅務有關的問題,通常被視為應如何適用各種稅務結構的權威。稅務法庭有幾種不同的類型。最基本的是作為行政法庭運作,受理納稅人對地方稅務機關的不滿。行政稅務法庭主要處理城市稅務機關和縣級財產稅評估。有時在這些地方進行審判,但和解和協商解決更為常見許多州和省也有稅務法庭。希望向州稅務機關提出索賠的納稅人將在這里這樣做。州稅務法庭通常比行政稅務法庭更正式,運作更像普通法庭。雖然幾乎總是鼓勵和解,但審判經常在州內進行稅務審裁處。稅務審裁處通常與稅務上訴審裁處配對。當納稅人發現審裁處的裁定有錯誤,或稅務機關希望復核該項裁定時,案件通常會轉交稅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通常與普通稅務審裁處位于同一幢樓內,但他們的案卷完全由審查組成。對政府的不滿通常會被提交給國家稅務法庭。在一個特定的國家,通常只有一個國家稅務法庭,這意味著等待判決甚至聽證會的時間可能會很長。一些法院,像美國稅務法庭一樣,對輕微的申訴也有"快速通道"的選擇。然而,即使是快速通道也需要時間,而且提交文件的成本也很高。通常只有最嚴重的稅務投訴才會在國家稅務法庭一級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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