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很少在圣經的上下文之外使用。書信一詞來自古英語的書信,這個詞又是從拉丁語單詞使徒信或書信信來的。這個詞起源于希臘語,意思是書信或信息。它還包括希臘動詞的一部分,意思是"發送"。最常見的術語是在圣經中,其中大部分書信都是保羅寫的。總之,保羅被認為寫了13封書信,其中大部分是寫給他旅行期間親自接觸過的教會的,這些書信記錄在基督教新約的第五卷《使徒行傳》中。雖然保羅對其中八封書信的作者身份一般不會受到質疑,有些人很難將其他書信歸于他。那些有可疑作者的書信包括以弗所書、帖撒羅尼迦后書、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后書、提多書。雖然書信被認為比私人書信更正式,但什么時候可以稱之為書信并沒有固定的規則。例如,在圣經中,書信通常包括問候語,一句對被稱呼者的感謝之詞,正文通常分為幾個要點,然后是結論,也許還有一些關于處理日常問題和情況的建議或指示圣經書信的結尾可以包括對個人的個人指示和一些一般的祝福,但并非所有的書信都是這樣的。幾乎所有的書信都遵循相同的結構或大綱。同樣,書信也不一定要有一定的長度。有些書信是以詩的形式寫的,也可以是很短甚至很長的詩歌。其他的詩歌是用來傳達大量信息的,也可以是相當長的。寫作的長度完全取決于作者,作者必須確定他或她何時已經充分地解決了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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