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可能會同意與某人結婚,以幫助此人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婚姻移民欺詐發生在涉及"假結婚"的情況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美國公民在申請永久居留權時會受到特別考慮。有時,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可能會與某人達成"婚姻"協議,以幫助此人獲得永久居留權。這些交易通常涉及金錢支付。其他情況下,婚姻的一方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在一方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后,另一方無意解除或離開婚姻。1986年《移民婚姻欺詐法》(IMFA)是為了解決移民欺詐婚姻的高發問題而通過的。IMFA對移民進行了分類以"有條件"移民身份從結婚不到兩年的婚姻中獲得移民身份。IMFA規定,有條件移民必須在結婚兩周年前90天提出申請,才能取消有條件移民身份。在決定是否取消有條件移民身份的聽證會或面談中移民局官員可要求雙方提供證明他們是夫妻共同居住的文件這可能包括租賃申請,租約上有兩個名字,或聯名銀行賬戶。通常情況下,雙方首先單獨面談。移民局官員可能會詢問申請人有關另一方的工作和個人習慣以及雙方一起做什么的問題。如果雙方不能證明婚姻有效,申請人的附條件身份可能會被終止,并且除非非申請人是美國公民,否則雙方均可被遞解出境。在尋求取消有條件的身份時,一方或雙方還可以證明婚姻是基于適用于任何其他婚姻的合法理由而終止的。移民局可自行決定不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實施制裁在"困難"的情況下滿足兩年期,"通常涉及兒童。《暴力侵害婦女法》(VAWA)保護具有有條件移民身份的移民婦女,她們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結束了婚姻,以逃避家庭暴力或極端的精神虐待。VAWA還允許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根據虐待請求調整地位如果虐待發生在美國境內,家庭暴力受害者也可以從美國境外申請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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