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和李晨覺得彼此是自己對的人,但很讓人尷尬的是,張小姐和李晨曾經也堅信彼此是自己對的人,究竟要怎樣才能知道自己遇到的是對是錯呢?當我們認為愛情是命中注定、對的人是等來的時候,“晨冰戀”告訴我們,在愛情里對的人是不存在的,不努力,對的人也會變成錯的曾經。
說起美好的愛情,人們常用的一個詞是“般配”,同時把對方叫做“對的人”,你是風兒我是沙,你是閏土我是猹,你是曲奇我是渣,追求愛情也很大程度上變成了一個尋找“對的人”的過程。但在愛情里,“對”是一個十分抽象的概念,對和錯究竟要怎么定義呢。
范冰冰:李晨可能就是那個“對的人”

范冰冰和李晨的戀情一公開便掀起了萬重浪,不同于愛得轟轟烈烈的李晨,這是范冰冰出道18年來首次正式公開戀情。過去的18年,范冰冰雖然緋聞無數卻一直愛得曖昧。直到遇到了李晨,從不公開承認戀情的范爺也破例了。面對“為什么現在才公布”的疑問,范冰冰只是小女人地表示,“只是覺得時間點到了就公開。可能就是他了,可能就是這個人,可能會跟他開心走下去,沒想過別的。”若是沒有十足的信心和把握,范冰冰斷然不會公開和李晨的戀情。
愛情沒有所謂“對的人”

張小姐曾經也是Mrs.Right,“對的人”真的存在嗎?
但很尷尬的是,范冰冰和李晨現在都覺得彼此是“對的人”;很久之前,李晨和張小姐也同樣覺得彼此是“對的人”(詳情見黑歷史)。現在大家當然可以抱著上帝視角評價一句“張小姐是錯的人”,但曾經李晨卻堅信著她是對的。所以說,“對”在愛情里并不是唯一。
很多人對“對”這個定義非常模糊,事實上“對”不過是存在于自己心里的一個標準,都是自己的一個美好想象,并不是客觀存在的。范冰冰和李晨覺得彼此是“對的人”,因為標準在他們心中,他們覺得彼此適合了,所以就對了。并不是因為某個人是“對的人”,所以你愛上了他,而是你愛上了他,所以覺得他“對”了。所以,“對的人”不是客觀需要尋找的,而是自己定義出來的,就好比,神說要有光,那就有了光。
“對的人”永遠會是對的嗎?
就好像上面說的,曾經張小姐是“對的”,現在她變成“錯了”。所以我們知道,“對”不是永遠的。

在當下你對他的感情很深、很濃的時候,你想要對他表白,有抑制不住的熱情。你覺得他就是“對的人”,不然怎么會有這種感覺呢?但如果你認為“對的人”跟這種感覺是連在一塊兒的,那這個“對的人”過一陣子馬上就不是“對”的了,在戀愛中這種感覺通常是不會長久的。
以前你覺得和他在一起很快樂,他會講笑話給你聽,過一陣子你又覺得“哈!這個人好幼稚哦,每次都講冷笑話。”因為你成長了,你對原來很重視的特質已經不重視了,就覺得這個人不是“對的人”了。以前李晨喜歡張小姐的直來直往,但在戀情公布后發了那么段“木子日辰”的微博后,她是直接呢,還是矯情呢,或許只有李晨知道了。
所以,很多的“對不對”并不是現在判斷的,是不是“對的人”要之后才知道,要回頭看才知道。“對的人”,就是合適的人,而合適不合適,不是一眼看出來的,而是慢慢交往,慢慢摸索和領悟出來的。范冰冰曾經說過,若有了戀情,穩定之后就會向大家公開。顯然這次的公開,圖文并茂,并不是一時沖動的。很早之前就已經傳出了他們交往的消息,但一直沒有得到本人承認。而經過了這些時間的相處和磨合,他們覺得彼此適合了,對了,便選擇主動公開,一直走下去。因為心中已經有了信任,所以比起之前李晨和張小姐因照片曝光而被迫公開至少是“對”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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