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日本播出一檔節目,披露日本雇主欺壓中國研修生的現象,一名中國女子訴說她們被壓榨和性騷擾的境遇。

有的研修生“就像生活在監獄中”,被禁止獨自出大院,與過去的勞工相差無幾,只是多了個休息日和小范圍的自由活動區。

研修生制度其實是日本的勞務進口的制度。這些人在日本的漁業、農業和建筑行業從事日本人不愿干的低薪“3K”工作,即危險、臟、累。研修生實際上作為低端勞動者,從事的是往鮭魚身上抹鹽、擠牛奶、清掃牛棚等簡單工作,大多學不到什么特殊技能。

日本研修生制度,即日本接收外國勞動者的制度,實質是國外發達國家政府為解決人口老齡化、勞動力不足而采取的一種變通方法。日本1981年確認“外國人研修生”在留資格,1993年設立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即發展中國家的人在日本研修結束后,可與企業簽合同,邊勞動邊學習技術,最長3年。

研修生不僅在薪酬方面與正式的日本員工差距巨大,有的還遭受性騷擾、經常無償加班。中國人要想去日本當研修生,通常要向國內中介交高額手續費和押金,如果未能履行合同,要支付高額違約金。即使如期回國,押金也可能要不回來。

一名日本雇主性騷擾中國研修生,事情暴露后,農場主將研修生開除。而這名研修生向當地勞動監督所和律師尋求幫助,雙方打了一場官司。這名研修生最終勝訴并獲得了一定的賠償。這一案例很值得參考。

看清協議避免霸王條款 遭不公正待遇申訴維權
日本亞洲通訊社社長徐靜波建議,研修生在來日本之前,最關鍵的是與國內派遣機構簽署協議,此外還需要把自己的權益看清楚。來到日本之后,雖然日本雇主不會再簽署具體協議,但是日本行業管理機構和相關協會會與研修生簽署相關協議。因此,在日語不精通的情況下,需要找懂日語的人幫忙解釋清楚,有些不利于自己的霸王條款,包括加班費的計算、工傷事故的處理等都必須明確,盡量要創造符合日本法律和相關勞動法的條件來跟他們進行溝通。
徐靜波表示,萬一在日本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例如出現工傷事故等,雇主和工商管理機構如果采取逃避的態度,研修生可以向日本當地的勞動監督所(專門管理勞動人事的政府機構)進行申訴。即便自己不懂日語,提供相關的書面材料后,勞動監督所也會請相關人士出面處理。勞動監督所會監督雇主或是行業協會來認真對待申訴。
同時,研修生還可以向日本專門援助外國人的工會組織和律師團體提出申訴。此外,遇到大事要及時向大使館或是領事館通報,尋求政府的保護。總體來講,不管遇到什么情況,都不能忍氣吞聲,尤其是遇到性騷擾和工傷事故,一定要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辦理,尋找當地的警察或是律師團體幫助。即便雇主置之不理,日本的法律也會懲治這些行為。(本文綜合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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