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讀君祈禱失去聯系的航班盡快被找到,也知道大海撈針的搜尋可能需要很長時間,需要耐心。在這個時候,切忌捕風捉影,也不宜過度消費悲情。
今天,壹讀君給大家科普的問題是,當海上發生空難或者海難時,國際間如何分工救援?
【參與救援也要按規矩】
目前,有11個國家的艦船和飛機在馬航MH370航班失聯海域展開搜救,這些搜救的展開如果沒有按規矩來,而是一擁而上,相關海域肯定亂套了。所以,海上搜救雖然萬分緊急,卻一直是按照國際法規有序進行的。
1997年,國際海事組織通過了《國際搜尋救助公約》。該公約宗旨是:為對海上遇難者進行迅速有效的救助,沿岸國家在本國責任海域內負有搜救責任;同時為開展恰當的搜救業務,各有關國家間應就海難救助活動進行協調,建立世界性海難救助體制。
壹讀君給翻譯一下,通俗地說,就是給沿海國家劃了責任區,事出在誰的責任區里,誰就必須負責,并且為有關國家的搜救進行協調。
海上搜救人命關天,所以公約還規定,締約國必須保證,對海上遇險的任何人員提供援助,而“無須考慮該人員的國籍、身份或其所處的環境。”也就是說,這個人不管是屬于敵對國家,還是大奸大惡,都要救上來再說。
這次馬航航班出事,失聯的疑似區域在馬來西亞和越南之間,屬于馬來西亞與越南的海上搜救責任區重合位置,所以,馬來西亞和越南都有義不容辭的搜救義務,必須擔負起主要責任。
由于出事的航班是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的飛機,所以,多國聯合搜救以馬來西亞為主體,進行協調組織。而由于飛機上有大批中國乘客,中國也參與聯合搜救。
按照公約規定,如果當事國A為了展開搜救,需要進入或經過當事國B的領海領土時,要向當事國B發出請求,詳細說明所計劃的任務及其必要性。而當事國B原則上應該批準,并加以組織協調。
這次對馬航航班的搜救,中國出動了幾條船、幾架飛機、航行到什么位置,都要向馬來西亞海上搜救中心報告。
【軍隊搜救有什么優勢】
一般來說,海上出現事故,需要搜救,原則上以民用力量為主,民用力量不足,才由軍隊調派力量支援。
但是這一次救援,顯然軍隊的反應速度非常快。中國有一艘商用船、一艘海警船和三艘救援船參與,這是民用船只,與此同時,參與搜救的還有四艘軍艦。
美國也派出了一艘驅逐艦、一架偵察機趕到失聯海域展開搜索。
事實上,據壹讀君所知,在海上搜救中,軍隊一直是中堅力量。偵察機、巡邏機載有多種探測設備,對海上目標的搜索能力很強,遠遠超出了只能使用小型雷達甚至用望遠鏡搜索的民用飛機。高性能的軍用雷達甚至能在海浪的雜波中,發現遠方很小的海面漂浮物,而它們的本職工作是搜索潛艇露出海面的通氣管或者潛望鏡。
海軍的軍艦在搜救時同樣有裝備上優勢,不僅速度遠遠超過民用船只,探測能力也更強大。比如中國軍方派出的“昆侖山”登陸艦,可搭載高速氣墊艇與大型直升機,具備強大的通訊指揮系統,還有醫療設施,救援效率遠高于一般艦船。在亞丁灣護航任務中,昆侖山艦還是指揮艦。去年,昆侖山艦被派往菲律賓災區圓滿執行了人道主義醫療救助任務。
一個更典型的例子是,2009年,法航空客A330客機在大西洋海域失事,法國軍方甚至派出了核潛艇參與搜索。
最后,壹讀君依然期待,在各國聯合搜索下,確切的消息盡快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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