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欺凌是一種強調身體恐嚇的騷擾辦公室欺負者經常直接面對受害者,而辦公室騷擾者則會使用更被動的攻擊方式,從遠處恐嚇目標,欺凌和騷擾都被認為是攻擊性行為,但是,針對欺凌的法律救濟通常不同于針對騷擾的法律救濟,欺凌通常被視為工作場所暴力,而騷擾通常被歸類為工作場所恐嚇
在任何工作場所,it;重要的是所有員工都認為,任何騷擾問題都會得到公平的傾聽,而不必擔心受到報復。辦公室或學校的欺負者通常會利用他或她的威嚴的身體存在作為主要的來源恐嚇策略。如果欺負者的要求得不到滿足,欺負者可能會害怕受到嚴重的身體傷害另一方面,辦公室或學校的騷擾者可能不會比受害者更強壯或更具威嚴,但如果騷擾者的要求得不到滿足,受害者可能會害怕公眾的嘲笑或人身傷害。欺負者通常依賴于受害者對身體疼痛的恐懼或不愿反擊,而騷擾者則依賴于受害者對公眾尷尬或暴露的恐懼。辦公室欺凌者會在走廊里與受害者對質,而騷擾者可能會選擇讓受害者成為辦公室里殘酷笑話或無情的性暗示的目標。
流言蜚語可能是欺凌的一種形式。欺負者實際上可能比受害者處于權威地位或資歷更高的地位。部門經理或領班可以利用其權力欺負下屬員工被迫執行羞辱性的任務或不由自主地接受不受歡迎的輪班任務。職場欺凌者通常需要這種優勢作為上級,以使其受害者處于恐嚇狀態。另一方面,工作場所騷擾者可能是受害者的同事,甚至是下屬。兩者之間的區別在于欺凌和騷擾是指騷擾可以采取主動性侵犯、冒犯性笑話、故意錯誤溝通的形式,辦公室流言蜚語或破壞工作場所的行為。
工作場所的騷擾可能包括情感騷擾和對人格的誹謗欺凌和騷擾的另一個重要區別是此類事件的法律處理方式。辦公室欺凌者如果將其行為升級為與受害者的實際身體接觸,則可將其逮捕,并以攻擊罪起訴。受害者可以記錄并向可信賴的上級或人員報告欺凌者的威脅資源主管,他可以采取適當的行動將欺凌者與他或她的工作分開。但是,性騷擾或身體騷擾事件不涉及實際暴力,必須通過一套不同的法律程序來解決。受害者可能需要提交一份詳細的報告,記錄具體的工作場所騷擾事件。被指控的騷擾者可以有平等的機會在法庭或仲裁程序中處理這些索賠。基本上,職場欺凌是一種以身體恐嚇為重點的騷擾,工作場所的騷擾侵犯了受害者的公民權利,無論是否帶有人身恐嚇的成分。
教師可能是兒童騷擾的來源
負面短信可能是一種騷擾形式。
主動提出性行為應被視為騷擾
學校欺凌行為通常涉及身體暴力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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