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銷是授予使用一種經營方法、制造方法或提供服務的方法的權利的一種商業安排。這三種類型的分銷機會也被稱為特許經營。這種方法的創始者被稱為特許經營商,而分銷商被稱為特許經營人合同權利包括商標和商標的使用權、...
分銷是授予使用一種經營方法、制造方法或提供服務的方法的權利的一種商業安排。這三種類型的分銷機會也被稱為特許經營。這種方法的創始者被稱為特許經營商,而分銷商被稱為特許經營人合同權利包括商標和商標的使用權、制造權和使用專門為該操作開發的管理方法。

合同權利可以包括商標的使用分銷機會可以包括產品特許經營權、商業特許經營權或制造業特許經營權安排。在這三種情況下,被特許人通常會向特許人支付初始許可費和持續的特許權使用費。后者的費用通常與特許經營產生的銷售額直接相關,通常以銷售額的百分比計算。計算特許經營費的具體公式和費率各不相同產品特許經營權授予在使用制造商的品牌名稱和商標的情況下分銷產品的權利。這具有在市場上為特許經營人提供即時名稱識別的優勢與品牌相關的聲譽通常會使特許經營商比那些必須建立自己品牌知名度的初創企業更具優勢從一開始就擁有這樣的知名度,這就是為什么特許經營商在創辦一家企業時通常有高于平均水平的成功率。制造業特許經營權允許被特許人制造產品。通常,特許人將要求制造商滿足某些規格,并可能要求被特許人在制造過程中使用特定品牌的設備。使用特許人的品牌名稱和商標的權利通常包括在這種安排中。然而,并非總是如此商業特許經營協議授予被特許人使用經證明的商業運營公式的權利,而不是授權銷售產品或服務的權利。分銷機會可以合并。例如,被特許人可以與特許人簽訂合同使用品牌,使用生產運營計劃,并使用經過驗證的商業運營公式。如果這種分銷包括企業的實際布局計劃,則通常稱為交鑰匙運營分銷機會很受歡迎,部分原因是可以利用特許人已經投資的研發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受地區和國家法律的監管,為了確保雙方的保護。這些法律通常要求具體的披露,特別是針對特許經營人的保護。即使有披露,監管機構建議在簽訂合同之前徹底研究分銷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