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租是經濟學中的一個過程,個體或其他實體試圖通過開發某種資源來創收,這與通過生產以營利為目的的產品來創收不同,以及類似的交易形式。這個詞本身來自一種古老的做法,即在一個特定區域內購買所有可用的土地,并通過將土地...
尋租是經濟學中的一個過程,個體或其他實體試圖通過開發某種資源來創收,這與通過生產以營利為目的的產品來創收不同,以及類似的交易形式。這個詞本身來自一種古老的做法,即在一個特定區域內購買所有可用的土地,并通過將土地出租給他人用于耕種或作為居住空間來賺取利潤。雖然尋租的一般概念已經存在了幾個世紀,這個詞最早出現在1974年,尋租也包括試圖在某一特定行業內促進和建立政府規章制度的做法。這些規章制度的目的通常是為企業界的少數成員創造壟斷特權,有效地允許他們從他人的努力中獲得利潤,而不實際參與生產過程。這通常是通過獲得對生產過程所需自然資源的控制權,并以一定的價格提供獲取這些資源的途徑來實現的當今商業世界中的尋租行為。受雇于特定企業的說客可能會試圖說服政府制定關稅,為這些企業提供保護,使其相對于競爭對手具有優勢。進口關稅有時會提供這類優勢。投資者可能會為了他們認為,收購房地產將是未來企業擴張所必需的,定位于將土地租回那些希望利用自然資源的企業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尋租和獲利的想法非常相似,但也有一些關鍵的區別。在盈利的情況下,這種想法是為了創造一種買賣雙方都對交易結果感到滿意的局面。這一過程允許自由競爭,并由雙方都承認還有其他可能使雙方都滿意的選擇。相比之下,尋租是指買方在獲得他們需要做的業務時幾乎沒有選擇的情況;沒有第三方供應商可以與他們做生意并取得同樣的結果。因此,買方沒有在如何獲得他們所需要的東西上有選擇權,并且必須對付壟斷才能從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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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9-15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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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業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