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的存在完全是為了把商品的價格風險從那些不這樣做的人身上轉移出去;不要它-套期保值者-那些尋求從中獲利的人-投機者。期貨市場既不是一個正常的,也不是理想的轉移商品所有權的方法。期貨市場的存在僅僅是為了把商品的價格風險從那些不想要它的人-套期保值者-轉移到那些尋求從中獲利的人-投機者。為了使商品價格與實際市場價格保持一致,大多數期貨合同都要求交割作為到期過程的一部分。如果沒有交割條款,定價將僅僅是理論上的,合約無法履行其經濟功能。在第一次通知日,買方被迫將買入商品,希望其增值,并希望保持這種"多頭頭寸"的交易者只需在下一個日歷月賣出自己的頭寸,然后回擊。那些健忘或不幸通過FND持有多頭頭寸的人將收到交割通知交割并非在第一個通知日自動進行;規則因交易所而異。交割通知發出后,多頭交易者的問題會成倍增加。他或她可能會被要求立即公布合約的全部現金價值。交易流動性消失,而且,由于大多數其他交易者已經退出了合約,價格可能會變得非常不穩定。有時在第一個通知日之后就可以優雅地退出例如,簡單地賣出倉位是可能的,但在某些市場,交易在第一個通知日前就停止了。有些交易所允許交易者重新簽訂合同,實際上,以遠遠超過正常傭金的價格出售合同。同樣,細節因市場而異。如果所有其他方法都失敗,則實際交割。對于交易者來說不管他或她在做什么交易,這可能不是一個問題。例如,一個加油站老板可能有能力運輸、儲存和/或投保42000加侖無鉛汽油,但大多數交易者沒有這種能力。解決第一次通知日風險的簡單方法是當天退出多頭頭寸-在FND之前的一周,經紀人試圖讓他們的客戶遠離諸如第一次通知日和可能的交割等問題。但是,最終的責任在于交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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