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儲備銀行向美國其他金融機構發放緊急信貸。緊急信貸的使用通常涉及金融機構面臨某種程度的暫時性財政壓力的情況,但是有可能克服這一問題,再次成為一家有利可圖的企業。在此期間,通過聯邦基金貸款獲得的信貸有助于確保該機構能夠繼續經營,并為其客戶提供服務。這類貸款通過允許通過幫助該機構償還其欠其他貸款人、投資者和與該機構有某種聯系的其他人的債務。雖然這一點并不經常被提及,允許非銀行金融機構向聯邦儲備銀行申請貸款的法律也允許非金融機構,如商業公司,申請緊急信貸。只要該公司已經用盡了其他可能的融資選擇,可以提交申請,也可能獲得更長時間的支持。緊急信貸的概念并不新鮮幾十年來,美國的法律允許這類貸款活動。最新的立法,即1991年的《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擴大了聯邦儲備法的規定。這項被稱為FDICIA的法案使緊急信貸有可能在更廣泛的救助方案,包括國會授權的任何類型的金融穩定計劃,以幫助國家度過一個全國性的經濟危機時期。這類信貸安排的支持者考慮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重蹈上世紀30年代美國大蕭條的覆轍目前的緊急信貸結構有時會引發人們對1991年以來更廣泛的使用范圍的擔憂,并傾向于要么徹底取消信貸選擇,要么徹底改革措施,將重點放在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支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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