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合理使用政策通常由制定和遵守版權法的國家制定。只有幾個國家正式承認合理使用,但其他一些國家也有類似的"公平處理"政策。這些政策通常是指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使用方式未經版權所有人許可。這種使用通常是有風...
不同的合理使用政策通常由制定和遵守版權法的國家制定。只有幾個國家正式承認合理使用,但其他一些國家也有類似的"公平處理"政策。這些政策通常是指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使用方式未經版權所有人許可。這種使用通常是有風險的,由于合理使用與侵犯版權之間的區分是相當細微的,而且在嚴格意義上很難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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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手叉腰的人的合理使用政策通常由一國的法律或法律決定制定,而該國的版權法與該國的法律或法律決定有關。截至2011年,只有美國和以色列已經制定了官方的合理使用政策,盡管有些國家,如加拿大,已經制定了類似的"公平處理"政策。美國的合理使用政策基本上允許在某些嚴格的環境和目的下,在未經版權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這些政策故意含糊其辭,經常出現對合理使用的異議,并導致在關于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必須做出決定。美國職能部門的合理使用政策與版權法密切相關。在美國,藝術作品或創意產品創作的那一刻,創作該作品的人擁有該作品的版權。任何其他想要復制或使用該作品的人都必須獲得版權所有人的許可才能復制或使用該作品。然而,合理使用政策對這一規則提供了一個主要的例外,即在某些情況下,作品可以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被他人使用這些合理使用政策通常包括確立使用受版權保護物品的四個基本組成部分:使用目的、作品性質、所使用作品的數量以及使用對作品價值的影響。而一般準則通常允許將作品的一小部分用于關鍵用途或者出于教育目的,對于哪些部分可以使用,哪些部分構成了關鍵性的作品,并沒有嚴格的指導方針。同樣,合理使用政策通常允許出于模仿的原因而使用知識產權,但對模仿的確切定義可以進行解釋。以色列的合理使用法遵循類似的結構,并考慮與合理使用相關的類似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