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管轄權是指法院有權首先審理案件。這與上訴法院不同,上訴法院審查原管轄法院的司法裁決。具有原始管轄權的法院包括地方和縣審判法院、交通法院、家庭法院、少年法院、美國聯邦破產法院法院、房東和租賃法院以及美...
原始管轄權是指法院有權首先審理案件。這與上訴法院不同,上訴法院審查原管轄法院的司法裁決。具有原始管轄權的法院包括地方和縣審判法院、交通法院、家庭法院、少年法院、美國聯邦破產法院法院、房東和租賃法院以及美國稅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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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一本書的婦女即使審理上訴事項,美國最高法院對幾種類型的案件具有原始管轄權,美國憲法第2條賦予最高法院對涉及大使、領事的案件的管轄權,以及公共部長。法院還對公民個人對其居住國提起訴訟的訴訟具有管轄權。美國最高法院也擁有根據《美國法典》第28卷第1251條通過法規授予的原始管轄權,最高法院可以對美國兩個州之間的爭端主張管轄權。它還加強了最高法院的管轄權,這是憲法第三條第2款所述的,1803年馬布里訴麥迪遜案明確了最高法院管轄權的范圍。這起案件發生在威廉·馬布里直接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執行令的請愿書之后。由于馬布里不是公共部長、大使或領事,法官們質疑最高法院是否能對他的案件提出最初的管轄權。馬布里根據1789年的《司法法》直接向最高法院提交了履行義務令的請求。國會頒布的1789年《司法法》擴大了最高法院審理強制令的權力該法規定最高法院有權對通常由下級法院審理的案件行使原始管轄權,最高法院一致裁定1789年的《司法法》違憲,國會不得限制或擴大最高法院的管轄權,聯邦法院經常審理上訴問題,但對某些事項也有原始管轄權。有兩種情況允許聯邦法院對案件具有原始管轄權。首先,當事方必須證明公民身份的多樣性,這意味著訴訟當事人是美國兩個不同州的公民;或者,當一方是美國公民,另一方是外國公民時,公民身份的多樣性就存在了。聯邦法院可以主張管轄權的第二種方式是如果聯邦問題是一個州。聯邦問題涉及根植于聯邦或憲法法律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