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法"是指人類的法律是按照所有其他生物和地球作為一個整體來實施的。這個術語是地球法學的一個方面,一種哲學主張人類只是一個更大社會的一個方面,因此,為了社會的生存,必須按照環境法行事。"野生法"這個詞是由一位名...
"野生法"是指人類的法律是按照所有其他生物和地球作為一個整體來實施的。這個術語是地球法學的一個方面,一種哲學主張人類只是一個更大社會的一個方面,因此,為了社會的生存,必須按照環境法行事。"野生法"這個詞是由一位名叫科馬克·卡利南的環境律師創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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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放在臀部的人野生法背后的理念是,人類的行為經過發展和完善,以適應特定的環境參數這樣文明才能繁榮昌盛。它的目標不是"適者生存,它的倡導者們把它看作是一個更大的生命體的整體,并將其視為一個更大的生命體之間的相互聯系的整體人類與地球的關系;這些不平衡導致了廣泛的污染、雨林的毀滅和整個生態系統的崩潰。只有達到平衡,人類才能確信地球上的生命會向前發展,而這只能通過個人認識到自己在事物大格局中的地位來實現。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野生法不容易歸類。它本質上是,一種法律哲學不僅僅是一種法律強制執行的制裁。野生法是一種為了所有人和整個地球的利益而管理自己的方法。推動野生法的思想與保護努力、綠色生活實踐直接相關,以及對更健康的環境政策的支持。野生法也成為一種在環境律師中流行的哲學從事這一學科的律師所受理的案件旨在保護自然棲息地,教育公眾,建設更健康和更環保的社區。必要時,他們會參與與環境問題有關的訴訟。一名從事野生法哲學工作的環境律師可以參與任何一個"野生律師"可以處理涉及水質、污染監管和瀕危物種的案件。該領域的一些人也可以選擇追究公司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提高公眾意識,帶頭改變政策,必要時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