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廣泛的現代意義上講,驅逐令是由官員(通常是法官)針對非公民發出的,指示將該人驅逐出境。驅逐令通常是針對被判犯有罪行(包括非法入境或簽證逾期)的移民發出的驅逐令也被用來推進政治議程,驅逐政治上不受歡迎的外國人,無論...
                    
                    
                        從最廣泛的現代意義上講,驅逐令是由官員(通常是法官)針對非公民發出的,指示將該人驅逐出境。驅逐令通常是針對被判犯有罪行(包括非法入境或簽證逾期)的移民發出的驅逐令也被用來推進政治議程,驅逐政治上不受歡迎的外國人,無論是單獨的還是集體的可由本案法官簽發,或由監察案件的入境事務官員發出。在任何一種情況下,都規定將被定罪的外國人驅逐出境,必要時可使用武力,通常在未來沒有返回的可能。簽發驅逐令并不總是必須采取法律行動。政府官員通常在某些情況下下令驅逐出境,例如當人們非法入境或簽證過期時。大規模驅逐出境也相當普遍,通常是由一個國家的行政當局,而不是司法機關下令的。驅逐出境在世界歷史上占有一個不好的位置,因為它被濫用的方式。驅逐個別外國人因為他們被判犯有嚴重罪行而被驅逐出境,這是一種合理的行使主權的行為。但不太合理,是無數個人或團體因政治、文化或經濟原因而被驅逐出境的例子。這種驅逐通常不限于非公民例如,當英國有殖民地的時候,它習慣于建立犯罪殖民地,例如澳大利亞和美國的喬治亞州,并把被定罪的罪犯送到這些殖民地,直到1730年左右,英國還經常把宗教不受歡迎的人驅逐到美洲殖民地,蘇聯以捏造的理由驅逐了所有的人。在許多情況下,非法移民并沒有被給予該國公民或合法居民同樣的權利,因此很難對驅逐令提出異議。在美國,驅逐令是一個嚴重的事件,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合法抗爭,特別是在合法入境且沒有嚴重犯罪的情況下,移民發現自己處于這種狀況時,應立即咨詢法律顧問。此外,有一些團體和協會向有被驅逐出境危險的人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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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09-29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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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類: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