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的法律環境和法庭上使用的許多詞語都有拉丁詞根。人身安全數據是一個拉丁語短語,字面意思是"我們命令你掌握數據"。人身數據令狀的權利是許多國家,主要是南美洲國家公民的憲法權利。人身安全數據最基本的含義是...
                    
                    
                        世界各地的法律環境和法庭上使用的許多詞語都有拉丁詞根。人身安全數據是一個拉丁語短語,字面意思是"我們命令你掌握數據"。人身數據令狀的權利是許多國家,主要是南美洲國家公民的憲法權利。人身安全數據最基本的含義是旨在保護儲存在中央數據登記處的公民個人信息的隱私權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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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人身安全數據保障權利的婦女因國家而異,但原則仍然是一樣的。個人有權知道在任何登記處存儲了什么數據。有趣的是,在大多數情況下,登記處是私人登記處還是公共登記處都無關緊要。除了有權知道有關個人的哪些數據被存儲,他或她也有權要求刪除、更正或更新任何不正確的數據。在數字時代,人身數據權必將擴大并變得重要。人身數據令狀權的行使機制也會因司法管轄權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令狀必須直接提交給該國最高法院,而在其他國家,令狀可以交給任何有資格的法官。法官將審查令狀,并通常命令舉行聽證會,以確定個人的憲法權利是否受到侵犯。如果發現有違反,法官可下令更正或從數據庫中刪除所有數據。人身保護令數據的概念相對較新,盡管它在世界范圍內迅速得到承認。它于1988年在巴西作為其新憲法的一部分首次引入巴拉圭、秘魯、阿根廷、厄瓜多爾和哥倫比亞等國迅速效仿巴西的做法,并將這項權利納入其憲法。個人向憲法法院提出的申訴在法院存在期間就一直存在。其他常見的申訴包括人身保護令,它指示將被羈押的人帶到法庭面前,以確定拘留是否合法。其他的是高級法院用來指示下級法院做某事或不做某事的命令令,以及保護人身自由以外的權利的保障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