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評論是以事實為基礎,為公眾利益而發表的意見,是美國誹謗、誹謗和誹謗訴訟的常見法律辯護,加拿大和英國。這些國家的法院都支持這種言論自由。只要所陳述的意見是基于事實的,無論多么古怪,公平的評論都可以用來表達意見...
公正評論是以事實為基礎,為公眾利益而發表的意見,是美國誹謗、誹謗和誹謗訴訟的常見法律辯護,加拿大和英國。這些國家的法院都支持這種言論自由。只要所陳述的意見是基于事實的,無論多么古怪,公平的評論都可以用來表達意見。對這種言論的保護源于英國普通法,這些法律是基于法院判決而制定的法律,而不是通過行政或立法行為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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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在美國申請公正的評論,必須對公眾人物(如政治家或名人)發表意見,并且不得惡意表達,在加拿大,此類評論必須是基于事實、對公共利益問題的意見以及其他人可以合理持有的意見,誠實地表達,法院還考慮另一人是否能夠合理地持有所陳述的意見,以及被告是否真誠地相信所表達的意見。公平評論法將意見與事實區分開來。對于屬于公平評論范疇的意見陳述,美國法院采用四個部分的標準來區分意見和事實。首先法庭詢問陳述是否可以被證明是真是假。第二,它確定所用詞語的共同含義。第三,它詢問的是在什么背景下發表聲明的。測試的第四部分確定了發表聲明時所處的社會環境。僅僅陳述一個觀點并不能成為對誹謗案件進行公正評論辯護的理由。法院在決定這些法律是否適用時,通常會尋找事實陳述來支持所主張的觀點申請例如,"在我看來,市長吸毒"沒有事實依據,也很可能不會受到保護。"我看到市長通過后屋的吸管吸入白色粉末。我認為,市長吸毒"確實為這一意見提供了事實依據,但前提是演講者親眼目睹了這樣一個事件,并且沒有故意歪曲他所看到的。事實的加入使另一個人能夠判斷意見的價值。記者經常依靠公正的評論來保護自己不受誹謗、誹謗和誹謗的影響。例如,嚴厲的戲劇評論,無論有多不利,如果評論家經歷了所寫的關于這一經歷的評論中的觀點,那么他/她將受到公平評論的保護。同樣,記者也可以嚴厲批評一個政客,并對他/她進行負面評價,只要這些意見是基于事實的,比如政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