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善于觀察的人而言,夜幕不是降臨,而是漸漸升起。黑影首先從山谷出現,慢慢爬上山坡。漸漸黯淡的光線被稱為“陽光吸管”,光亮仿佛被吸走了一樣,向上消失在云層中,積聚著等待著新的一天到來。牧場和林地陷入了陰郁之中,而此時,西方的天空,即使在太陽沉到地平線下后,也仍然閃爍著光亮。盡管農夫聽隨老天的安排,仍然可能繼續耕作,但越來越濃的夜色仍會驅使他盡早回家。烏鴉重新現身,牛羊低吟,兔子急急忙忙地奔跑著尋找棲息之地。倉鸮展翅飛過荒野,像謀反的刺客一樣呼嘯著,引起老鼠和人類的警覺——很早以前,老鼠和人類就知道要對這尖聲的預示著死亡的不祥之兆心存畏懼。日光漸漸淡去,五彩繽紛的田野也隨之失去色彩。灌木叢變得更大、更模糊,融化成了灰色的一團。這便是黃昏,愛爾蘭人所說的人和灌木看似相同的時刻,或者,用意大利先哲更恐怖的口吻來說,這是獵犬和狼橫行的時刻。
夜晚的黑暗很明顯。夜色不是“到來”,而是“漸濃”。離家的人仿佛“身陷”在黑色的霧靄之中,這黑暗,不僅能清楚看到,還能真切地感覺到,就像《圣經·舊約》中降落到法老時代埃及上空的黑暗一樣。人們普遍認為,日落西山后,天上會降下有害的煙霧——即“夜霧”和“毒煙”——冰冷、陰寒、潮濕。在普通人的想象中,這時,夜晚已經降臨。空氣不再透明、無味、令人舒適——不再沐浴著人們熱愛的陽光。莎士比亞筆下的“日光病”,帶著有害健康的濕氣侵蝕著慵懶的鄉間,傳播著疾病和瘟疫。“快,”《一報還一報》中的文森蒂奧公爵提醒大家說,“霧蒙蒙的夜晚即將來到。”
薄暮、黃昏、傍晚、日暮、日落——英語中有大量詞匯用來描述陷入黑暗這一過程,愛爾蘭的蓋爾語中也有四個詞描述從下午晚些時候到天黑這一時段。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與黑暗降臨相比,任何其他時段所占有的描述詞匯都不會更豐富。對于工業化之前的平民生活而言,也確實沒有比黑暗降臨更重要的事。黃昏,對大多數人來說,就是“關門閉戶”的時刻,也是將門窗鎖緊、將看家狗放出去的時刻。因為夜晚——空氣的惡臭,超自然的黑暗——滋生著危險,或真或假的難測的危險。說來也怪,除了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時期外,西方歷史上還沒有一個階段讓人們如此害怕黑夜。
死神的陰影
夜晚是人類第一件明知無益卻又無從回避的事,也是人類最古老、最不易忘懷的恐懼。面對愈加濃重的黑暗和寒冷,我們的史前祖先們一定異常恐懼,更擔心某天早晨太陽不再升起。
我們很難想象,有什么能比埃德蒙·伯克(英國輝格黨政治家,下院議員)在倫敦的喬治風格寢室更遠離舊石器時代的氛圍。當時的伯克還很年輕,剛從愛爾蘭移民來到倫敦。他熱衷于研究黑暗與審美之間的關系,對于人類對黑暗的古老恐懼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當時,連受過教育的倫敦市民也屈服于這種恐懼。在伯克之前,對這一話題進行過清晰闡述的英格蘭人是約翰·洛克(英國唯物主義哲學家),他在著名的哲學論文《人類理解論》(1690)中解釋了兒童對黑暗的恐懼,洛克認為,這是因為保姆們常給容易受到影響的幼童編織鬼怪故事。伯克對此只持部分肯定的態度,他在《對我們高尚和美麗觀點起源的哲學探究》(1757)中堅持認為,黑暗永遠“有其獨特的可怕之處”。他的結論是:“黑暗給古往今來的所有國家都帶來過恐懼,因而,很難想象,這種恐懼僅僅是一些無稽之談造成的。”總之,對黑暗的恐懼是永恒的。

現在我們已無法確知,這種與生俱來的對黑暗的恐懼,究竟何時開始在人類的心靈中扎根。考慮到最早的祖先一定懼怕過黑暗,很可能,這種最古老的焦慮就始于遠古時候,而這正是伯克所述。不過,有些心理學家推測,史前人類可能不是天生害怕黑暗,而是害怕黑暗中出現的具體的危險。只有當夜晚逐漸成為危險的同義詞時,早期人類才會對夜晚產生本能的恐懼,并一代一代地傳承下來。
不管這種恐懼具體起源于何處,也不管它是天生的還是逐漸形成的,后人顯然繼承了對夜間黑暗的厭惡情緒。古代世界里,惡魔充斥在任一方夜空中。希臘神話中,誕生于混沌之中的尼克斯是“征服一切”的司夜女神,在《伊利亞特》中,她甚至能讓宙斯顫抖。她孕育出兇險的疾病、沖突、毀滅。在巴比倫,沙漠居民遭受著夜晚出沒的女妖莉莉絲的掠奪。而古羅馬人則害怕“斯特里克斯”的夜間飛行,這種女巫會將自己變成尖叫的鳥,獵食嬰兒的內臟。在耶路撒冷以東荒涼的庫姆朗,“黑暗天使”讓生活在貧瘠土地上的艾賽尼派(公元前1世紀至公元1世紀間盛行于巴勒斯坦的一個猶太教派別)村民不寒而栗。同樣,在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等許多早期文明中,黑暗與死亡之間也畫上了等號。即使是基督教統治一切的歐洲也不例外。《圣經》中的第23詩篇提到了“死亡陰影之谷”。基督教從誕生那一刻起就將上帝奉為永恒之光的源泉。上帝創造世界的第一步就是用他賜予的光將世界從混沌之中拯救出來。《約翰福音》中說:“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卻不接受光。”《圣經》敘述了一連串邪惡的行徑——“黑暗的所為”——在死寂的黑暗中橫行霸道,包括客西馬尼花園中對耶穌的背叛事件。當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后,“到處一片黑暗”。
在那些地域和時間上早已遠離古代世界的近代國度之中,夜晚仍然引起人們強烈的恐懼。例如,法國畫家高更在塔希提島上發現,這里的卡納卡女人從來不在黑暗中睡覺。甚至到了20世紀,美國的納瓦霍印第安人仍然畏懼夜間活動的惡魔,太平洋中邁路島上的土著居民也一樣。在非洲文明中,比如尼日利亞的約魯巴和伊博部落、達荷美和多哥的埃維人認為,鬼怪會在晚上變形為巫師,傳播不幸與死亡。有意思的是,在那些相信巫師也會在白晝活動的原始部落中,如丁卡人(生活在尼羅河上游的黑人民族,多從事畜牧),巫師們的行為則沒有那么令人害怕。
并非所有的社會都如此憎惡夜晚。在強調人類自遠古時代即對黑暗產生本能恐懼的同時,我們并不排除另一個事實:在不同文化中,夜晚所帶來的恐慌不盡相同。在古希臘的一些膜拜儀式上,被稱作“潘契德斯”的宗教節目常常上演一通宵。古羅馬詩人尤維納利斯曾說,盡管太陽落山會帶來生命和肢體上的危險,古羅馬人仍會在早期的羅馬街頭閑逛,公元2世紀初的羅馬城,就已經擁有了豐富的夜生活。里巴尼烏斯說,安條克的居民們借助油燈來“擺脫睡眠的暴政”——正如蘇美爾和埃及社會那樣,這種早期的人造光源給他們帶來了福音,帶給他們更大的夜間自由。但是,蘇美爾人和埃及人并不是最早使用人造光源的,在法國的拉斯庫巖洞壁畫附近,人們挖掘出了近百座舊石器晚期的燈盞殘品。
各種人造光源——燈、火把和蠟燭——在很早的時候就減輕了人們對夜晚的焦慮。柏拉圖曾說:“妖魔不喜歡燈的氣味。”但是,科技上的創新只是焦慮減輕的部分原因。也許,文化差異可以對此作出解釋,一些民族認為夜間不利于作戰,而另一些民族卻恰恰相反。歐洲沿海的居民們都知道,北歐海盜們對夜晚情有獨鐘。也許因為斯堪的納維亞的冬天總是飽受黑暗之苦,見不到陽光,北歐人才變得冷酷無情,令人恐懼。數世紀后在北美東部沿海,英國移居者觀察到,不同的印第安部落對黑暗的反應也大相徑庭。新英格蘭的威廉·伍德建議其他移居者不要害怕印第安人夜間偷襲:“他們晚上根本不會離開居住地,因為他們害怕阿巴莫丘(魔鬼),尤其是在他們做壞事的時候。”然而,造訪北卡羅來納的約翰·勞森卻報告說,當地一個部落“夜間從來不害怕,也從來不擔心什么鬼怪,就如同我們喝牛奶時從不擔心會吞下妖魔和怪物一樣”。——為此,他像洛克一樣責怪“我們愚蠢的保姆和仆人”,因為他們“那些關于仙女和巫師的毫無根據的故事,給幼年時的我們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
各種因素形成了過去的文化對黑夜的不同反應,包括兒童幼年時即養成的對黑暗中的危險的畏懼。多年來,夜晚所帶來的真正危險,已經憑借自身的實力,改變了人們對黑夜的感受,這種影響常遠大于其他環境因素。同樣顯而易見的是,過去的歲月里,我們對于黑暗的恐懼并未呈現出任何時間上的順序。多年來,人類腎上腺素的潮汐或漲或落,而不是呈現一條簡單的線性演變模式。隨著人類進入現代社會,人類對黑暗的恐懼在漸漸淡去,尤其是在出現了電燈和職業警察以及科學理性主義盛行的工業化社會。然而,在工業化之前的幾個世紀里,夜晚卻積集了來自人類、自然和宇宙間的最惡的東西。在夜里,謀殺與盜竊、可怕的災難與邪惡的靈魂,到處肆虐橫行。
失去的視覺
這是充滿著可怕的天啟幻象的年代。17世紀的法國作家讓-尼古拉·德·帕里瓦爾悲嘆道:“這就是《圣經》清晰描述的可怕的時代。”饑荒、疾病、死亡和洪災。正如15世紀后期歐洲的繪畫和文學作品冷酷描繪的那樣,自然世界不僅無法預測,而且殘酷無情——借用一位后來作家的話,這是任性的天空與貧瘠的土地之間一場永無止境的爭斗。17世紀的諺語說:“人的命運總是黑暗的。”只有上帝之國才能拯救凡人,使他們遠離恐懼與不安。這并不是膽怯引發的模糊的顫抖,而是源自危險和不確定的具體的焦慮,正如后人所意識到的一樣。1767年,一家倫敦報紙報道說:“我們的祖先用半輩子來躲避死亡……他們陷入恐慌之中:失火、小偷、饑荒,他們忙著為妻兒貯藏糧食,甚至,還要為自己在另一個世界里的命運而惶惑不安。”
黑夜所帶來的疑慮和不安根本無需夸張。《農夫集》的作者在1670年寫道:“夜晚,我們生活在死神的陰影下,處于巨大的危險中。”莎士比亞的戲劇中,也有數不清的人物都探究過夜晚這“邪惡的子宮”的深淺。盧克麗絲受辱后哀嘆道:“紛亂的夜啊,你是地獄的化身,/登記馬虎且記錄羞辱,/黑舞臺專演悲劇和殺人,/罪惡大雜燴啊罪孽之母!”天堂閃爍著靈光,黑暗預示著罪人死后的苦難。與地獄(“永恒的夜晚”)同義的黑夜,是充滿混沌和絕望的陰間,這里漆黑一片,到處是妖魔鬼怪。《愛的徒勞》(1598)中的納瓦爾國王宣布,“黑色是地獄的象征,是囚牢的陰暗和暮夜的陰沉。”的確,正是為了證明神靈的確信無疑,上帝創造出黑夜來證實地獄的存在。17世紀的威尼斯人描述到來的夜晚:“就像地獄的面容。”
黑夜粗暴地奪走了人類感官中最珍貴的視覺。視覺的兄弟姐妹,就連聽覺或觸覺,也無法像視覺那樣幫助人們掌控周圍環境。如果近代社會不是如此依賴面對面的人際交往的話,視覺的作用也不至于如此重要。在小規模的傳統的社會中,鄉間或城鎮里,面對面的交流仍然是主要的。視覺讓我們判斷出他人的性格和風度,而這兩樣,在工業化以前,是體現社會身份的最重要的方面。風度和舉止能反映人的品性,眼睛也一樣。17世紀的波蘭貴族聲稱:“當鄉巴佬或懦夫在那兒鄭重其事地發言時,你會看到什么?局促不安,撥弄手指,捏著胡須,眨著眼睛,怪相疊出,每個詞都磕磕巴巴。相反,高貴的人頭腦清楚,舉止文雅,沒有絲毫羞澀。”從著裝,也可以判斷他人的社會地位。有些城市甚至頒布了行為規則法令,只允許貴族穿綢緞。除了風格上的樸素和奢華外,服裝的款式和色彩都透露著人的年齡、職業以及社會地位。
但是,在夜晚,蘇格蘭詩人詹姆士·湯姆森曾經說:“秩序掩蓋了謊言,美麗全成了幻影,區別消失得無影無蹤,豐富多彩變成了單調唯一。”朋友視為敵人,影子看成幽靈。天然路標——樹籬、矮樹林、大樹——都有了新的生命。1639年,亨弗利·米爾寫道:“在黑暗中時,人們把灌木叢當成了小偷。”聽覺也乘機作亂。白天混然不覺的聲響,到了夜里卻清清楚楚。詹姆士一世時期的作家喬治·赫伯特評論說:“夜晚比白天更安靜,然而,一些白天里的正常的事情:一只老鼠奔跑,一塊木板斷裂,一只狗吠叫,一只貓頭鷹悲鳴,到了夜里,常常把我們嚇出一身冷汗。”
白天,數量就意味著安全。大城市里的“人群有效地保護著個人”,一位倫敦記者說。而夜里,人人自危尋求保護,卻喪失了珍貴的視覺,身體和靈魂所承受的威脅隨之倍增。除了漆黑的夜晚,還有什么地方,能讓邪惡擺脫視覺世界里的束縛,隨心所欲、肆虐橫行呢?“公正嚴明的太陽從來不照耀這里。”英國劇作家托馬斯·米德爾頓寫道。而英國女作家莎拉·柯伯夫人說:“在夜晚,我祈求上帝,讓我遠離邪惡的靈魂和邪惡的人,遠離惡夢和可怕的想象,遠離火災和一切不幸……我知道的災禍就有這么多,我不知道的一定更多。”
(作者: A·羅杰·埃克奇,摘自《黑夜史》,看歷史獲得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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